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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衢区人劳就〔2010〕88号
关于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动态管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的重要意义。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创建充分就业村是实现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有关行政村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二、为确保创建工作的稳步推进,成立“衢江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充分就业创建村及所在乡(镇)应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2010年我区创建充分就业村100个,采取自愿申报办法,由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充分就业村创建的基本条件核定。
三、各充分就业创建村及所在乡镇(街道)应根据《衢江区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创建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本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劳动者就业的新思路、新办法,打造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亮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并积极参与、支持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衢江区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劳动 充分就业村 创建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市人劳局、市就业局,赵建新副区长、张建新副主任。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印发
衢江区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效统筹城乡就业,构建平安和谐衢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认定和充分就业村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54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09〕6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促进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惠及城乡居民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大力提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建立健全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营造政策引就业、培训帮就业、服务促就业、创业带就业良好氛围,促进我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工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双帮”工作站设立、农村劳动力资源登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就业服务、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等措施实施,实现就业管理服务向农村延伸,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的市场、制度和服务体系。到2012年,全区90%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村标准,全区农村劳动力从事一产的就业比例在20%以下,从事二、三产业的就业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2010年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100个。
充分就业村标准:辖区内各项扶持创业和转移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积极参加就业准备活动,未就业毕业生、失地农民和低保家庭劳动力等“就业援助对象”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转移就业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环境良好,转移就业的稳定性和农民收入得到提高。行政村范围内登记转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的人数达到95%以上。
三、创建要求
(一)设立村级就业服务平台。由充分就业创建村提供10平米以上的办公场所供设立“就业双帮”工作站使用,配备相应办公设施,制订规范工作制度。村“两委”中指定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选定1—2名责任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本村村民担任“就业双帮”工作站就业联络员,承办本村各项就业服务工作。担任就业联络员对象须为本村就业援助对象。
(二)统一就业管理服务制度。要以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建立全区统一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农村居民失业人员信息库,逐步建立较为全面的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调查统计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调查登记工作要立足“四个清楚”:即人员基本情况清楚、培训志愿清楚、就业状况清楚、社会保障情况清楚。
(三)建立健全就业工作台账。要建立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和求职登记、招用工信息查询与备案、用工推荐、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失业登记、就业技能培训情况等分类台账,并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按月更新。
(四)发布各类招用工信息。要及时掌握并提供求职用工信息和就业技能培训信息,定期宣传并落实各类就业再就业和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五)组织就业技能培训。把经区人劳局认定的培训机构、有关企业作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实训基地,积极动员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劳动者提供形式多样的创业培训。要规范培训程序,确保培训质量。
(六)积极开展就业推荐,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按照保障有力、服务完善、制度落实的要求,健全村“双帮工作站”就业服务功能。对有就业愿望的富余劳动力,要积极开展免费就业推荐,确保辖区内无“零就业”家庭出现。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农民从事家庭工业和三产服务业,积极引导以村为单位组建公益性服务组织,充分挖掘农村社区管理服务、道路养护、河道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公路养护和园林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大力吸纳农村劳动力或被征地农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辖区内内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先满足本村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就业。
要对就业困难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至少1次以上定期走访就业困难家庭,跟踪了解就业情况,确保辖区内就业困难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
(七)坚持创业与就业并举原则,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建立创建充分就业村、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良性互动机制,对经创业培训后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主经营等农村富余人员(失业人员)纳入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对象范围。各创建村要充分利用区域经济优势,注重发展服务产业、传统工艺产业、小商品市场、农村休闲园区等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创业基地。
(八)探索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化和项目化运行机制。针对特殊人群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采取日常援助与项目援助相结合的形式,推行资金项目化运作,实现专项工作推动与资金使用相结合,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充分就业。建立就业项目经纪人制度,对每一位就业对象设计个性化的就业方案(包括就业前景评估计划、技能素质培训计划、就业服务全程计划)。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衢江区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劳局胡林生同志任组长,区人劳局齐惠中同志、区财政局罗永美同志任副组长,郑先华、吴敏、余忠前及各乡镇分管就业工作领导为成员。各充分就业创建村及所在乡(镇)应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区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并适时开展创建经验交流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就业局,郑先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村级就业信息网络。每个充分就业创建村配备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并与乡镇劳动保障所、市(区)就业局联网,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形成市、区、乡、村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
(三)开展创建工作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员与大学生村官作用,区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的业务辅导与培训工作,各充分就业创建村的创建工作负责人、就业联络员及所在乡镇(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员与大学生村官系创建工作业务培训对象。
(四)保障经费。加大对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所需经费纳入就业与再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对经免费就业推荐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充分就业创建村“双帮工作站”一定的就业服务资金补贴。充分就业创建村的就业联络员岗位(经区人劳局审核确认)列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补贴标准相当于当年度地方最低工资的50%。
(五)考核奖励。1、对照充分就业村基本条件与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每年年底,由创建村自愿申报,镇(街道)审查推荐,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市审核、省验收,创建合格的村给予一定的就业服务资金奖励。2、对创建工作安排周密、就业服务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工作创新有亮点、有特色、成绩显著的创建村,推荐参加市、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评比,获得先进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3、对考核优秀的就业项目经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实施步骤
全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分三步实施: 2010年创建100个,2011年创建100个,到2012年,全区90%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村标准。
2010年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围绕三个一百工程进行,即开发100个公益性岗位、设立100个“就业双帮”工作站、创建100个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分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创建准备阶段,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1、成立衢江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5月中旬)
2、拟定并下发《衢江区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5月下旬)
3、宣传、发动各行政村对照充分就业村创建条件自愿申报,填写《衢江区充分就业村创建申报表》(附件1);(2010年6月上旬)
4、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参与充分就业村创建的行政村实地考察调研,对照创建充分就业村基本条件,核定100个充分就业创建村。并指导设立“就业双帮”工作站,确定就业联络员。(2010年6月中旬)
第二阶段:业务培训阶段(2010年6月下旬)
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员、大学生村官及“就业双帮”工作站的就业联络员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业务辅导与培训,培训分二期举办,培训地点:区就业训练中心(区劳动力市场)。
第三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10年6月下旬至2010年11月)
全面开始实施 “充分就业村” 创建,包括安装连接电脑、打印机等网络设备。期间召开二次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体会、工作经验交流学习现场会,具体时间另定。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2月)
充分就业创建村各自撰写年度创建工作总结,并对照《衢江区2010年度充分就业村考核评分标准》(另附)填写自评得分表,上述材料于11月底上报至区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充分就业创建村提交的工作总结与自评得分表,组织相关成员分组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附件1:《衢江区充分就业村创建申报表》
附件2:《衢江区2010年度充分就业村考核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