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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区人劳〔2010〕 105号
关于印发《2010年累进制考核科室(单位)
工作目标》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拉高标杆,追赶跨越”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关于印发〈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累进制综合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区人劳〔2010〕68 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10年累进制考核科室(单位)工作目标》,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0年累进制考核科室(单位)工作目标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累进制△ 考核 目标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市人劳局,赵建新常务副区长、张建新副主任、严曦副主席。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9日印发
附件:
2010年累进制考核科室(单位)工作目标
一、办公室(信访室)
1.做好局文件(含电子公文)、电文、资料、报刊的收发,文件传递须在局长签批后次日上午前交分管领导签批,分管领导签批后的次日上午前送承办科室。做好局印章、介绍信管理工作。
2.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做好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督查工作。
3.做好机关效能110投诉咨询件的处理和信访件的收发及有关来访、投诉接待引导,及时督促办理信访件和咨询件,按时上报信访月报。
4.做好局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有关材料的拟写上报和秘书事务;做好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受理转办工作。做好本系统宣传工作及内部信息刊物的编发工作,重点做好局网站建设,建立网站管理制度,确保各窗口内容详实,及时充实更新。负责局文书档案整理,及时完成文书档案装订。
5.负责局机关电子公文交换阅办系统维护,负责局网站建设,承担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站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工资、日常办公用品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机关接待以及局机关召开的综合会议组织、安排工作。做好本局资产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处理好与区有关单位关系,及时正确报送有关票据、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时完成各种经费的发放和报结工作,协助各科室争取专项经费。
7.健全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制度,保持车况良好,服从车辆调度无擅自出车,安全文明行车,全年无交通事故。
8.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军转办):
1.认真做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参照管理的审核报批和实施扫尾工作。规范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的管理,加强公务员交流任职,做好公务员职务升降、考核、奖惩等工作。
2.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
3.做好公务员招考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4.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安置和培训,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赴京、沪、省、市群体性上访事件。
5.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编办:
1.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好编办日常管理工作,按时草拟提交编委会、编委主任会议研究事项,及时起草有关编委、编委办文件。
2.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按计划完成本年度机关自定编制核销任务。做好编外人员的登记审核和管理工作。
3.按省、市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提出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完善事业单位分类,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现聘用制度在事业单位全覆盖。
5.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年检和各类统计工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发换证率98%。
6.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力资源开发与监察科(培训教育科)
1.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调与指导,指导开展企业技术蓝领培训650人(500人),推荐高技能人才培训195人(150人),其中新技师培训26人(20人),紧缺工种培训2600人(2000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780人(600人)。
2.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专项政策宣传教育5次以上;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规范用工行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3.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下山出库和被征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工作,实施职业技能鉴定4290人(3300人)。
4.依法实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与日常工作指导和规范管理。
5.依法实施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受理后10日完成审批。
6.加强对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劳动保障员)的管理和工作协调与指导。
7.认真完成月、季、年劳动保障各类综合报表数据采集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到上报及时和“零”差错。
8.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编外用工的业务指导工作。
9.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力资源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
1.积极参加市、区统一组织的人才招聘活动,年内至少举办1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招聘会,提供面向本地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不少于650个(500个),引进人才增幅5%,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85%。
2.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确保本年度的见习基地比上年有所增加;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现状调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创业项目征集、创业载体建设等工作。
3.开展“115” 人才学科小组活动3次(2次)以上,配合市里做好 “115”人才休养、体检、创业创新表彰、高研班申报等工作,并确保相关费用的落实。
4.完善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办法,开展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4次(3次)以上,全年完成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500人,按规定抓好职称晋升的考核评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核定,做好职称评审和考试组织工作。
5.积极开展 “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申报引进国外智力项目7项(5项)以上并完成实施至少1项;抓好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博士后的引进及博士后工作站的考核工作。
6.做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规范人事档案调阅、传递制度,做到人事档案管理无差错,年递增人事代理人数10%。
7.按要求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制度,按要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程培训。
8.配合市里开展“双百计划”活动,做好项目征集和专家接待工作。配合做好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外国文教专家管理不出事。
9.完成人事代理数据库建设,准确、及时上报有关人才信息、统计报表。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大学生村官招录、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10.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退管办):
1.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要求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的岗位工资调整工作。
2.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工作人员录用、转正、交流(调动)、职务升降后工资变动确定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统发工资审核工作。并做好日常工资审批后工资台账的登记整理工作。
3.及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退职手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两项待遇”监督检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前退休、延长退休年龄和提高退休待遇的审核报批工作。
4.办理干部职工连续工龄确定工作,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工作。做好年终考核基础上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工作。
5.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6.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核审批工作,并根据上级文件及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三类人员”调标工作。
7.按规定组织退休干部、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
8.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策法规与仲裁科(劳动争议仲裁委办、人事争议仲裁委办):
1.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95%(91%)。
2.依法行政,无行政处理、处罚案件被变更或撤销,确保行政复议程序不出错;行政诉讼程序不出错。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宣传活动5次以上,做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材料准备工作。进一步深入企业、基层处理劳动争议,初步建立“专家评审团制度”,确定专家库组成人员。建立“裁后回访”制度。
4.加强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劳动关系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符合条件的乡镇和街道,在2010年底前全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5.完善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在2010年前组建由单位领导、人事干部、职工代表及社会法律人士参加的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6.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保险科(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业务指导工作。
2.承办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工伤认定的受理、调查核实、认定等工作。
3.受理上报因工、因病等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并对符合病退的职工及时给予办理有关退休(退职)手续。
4.办理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申领审批以及职工视作缴费年限的确定工作。做好未参保知青晚年生活困难补助及原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人员晚年生活补助审批。根据衢江区政办发【2009】5号文件办理衢江区未参保的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做好新增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并根据上级文件及时做好企业三类人员调标工作。
5.做好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工作。做好企业职工出生年月、连续工龄确认等工作。做好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报批工作。
6.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依法受理处理各类劳动者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8%(96%)以上。
2.加强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防范和处置拖欠工资目标责任制,实现三个确保,专职监察员人均依法巡查78家(60家)以上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专项行动活动3次以上,并按时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统计报表。
3.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体系建设,全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率达92%(90%)以上。
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在5月底以前完成路线图、时间表绘制;年底前建立网格,配备相应人员。
5.做好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实现案件网上办理。
6.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专项行动政策宣传教育5次。
7.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着力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4”工程,建立“样板企业”7家(5家)。
8.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9.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用房装修及搬迁工作。
10.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4550(3500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1300人(1000人);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在上年底基础上增加1300人(1000人);生育保险总人数达到10200人(99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一步推进,参保率均达到95%(90%)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85元以上。
2.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本区户籍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全区46周岁至60周岁年龄段内应保人数参保率达到75%(70%)以上;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采集、录入及归档工作。
3.进一步推进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2003年起至2008年底前产生的被征地人员参保率达65%(60%)以上,当年新增被征地人员实现即征即保,实现先保后征;对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并折算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815名人员追加6个月的缴费年限。
4.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政策。按照规定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增减、转移等手续办理工作,做到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态度良好,确保不被投诉。
5.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现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按要求落实调剂金制度,严格执行统一制度和业务流程。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价服务,市区范围内定点医院全部推行限价服务。
6.积极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欺诈冒领社保基金行为,实地稽核人数不少于全部参保人数的25%(20%)。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7.做好金保工程“多险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社保各险种历史数据整理及导入工作,逐步健全完善信息化服务体系。
8.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就业管理服务局:
1.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40人(800人);帮扶实现再就业520人(400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195人(150人)。
2.做好“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全区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设立就业双帮工作站100个、建立充分就业示范村100个。
3.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净增人数780人(600人)。
4.强化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组织创业培训65人(50人),组织再就业培训520人(400人),其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08人(160人),培训被征地农民312人(2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800人(6000人)。
5.加强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实现动态消零;农村低保家庭中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就业率达55%(50%)以上;确保已登记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帮扶就业。
6.积极举办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免费发布用工信息,全区举办各类招聘会20场(15场)以上。围绕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建立联企调查制度,深入开展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建立规上企业用工台帐。
7.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优势,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做好每月定期劳务招聘会活动,确保就业和招工信息动态发布。
8.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全区统一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农村居民失业人员信息库,逐步建立较为全面的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调查统计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
9.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立,加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就业工作平台建设,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公共职业介绍体系。
10.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信息报送、刊登任务;做好信访维稳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本考核目标对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劳局下达的任务均按30%的标准予以拉高,括弧内为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