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所)、区直各法律服务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及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10]26号)精神,现就我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为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抓好制度清理。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对现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查,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进行分类登记。
(二)抓好制度完善。按照《衢江区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区委惩防〔2010〕1号),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着力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和队伍建设方面的制度建设。在全面清理、审查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对与反腐倡廉实践相脱节、与党和国家法规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即时予以废除;对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及时进行修订;对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制度进一步细化,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对人为原因造成制度不能落实的,提出具体纠正措施。
(三)抓好制度创新。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新的制度和规定,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以规范权力运行,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努力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四)抓好制度执行。要加强制度的学习宣传,使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理念。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贯彻执行的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使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廉洁从政能力的极端重要性,做到自觉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现有制度的清理和修订,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增强制度执行力,保证制度落到实处,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逐步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局各科室(所)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腐败现象易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按照《衢江区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区纪发[2010]12号)确定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努力建设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8月)。主要任务是,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局各科室(所)要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体党员干部要知晓活动要求,了解活动内容,积极参与活动。
(二)健全制度阶段(2010年9月-10月)。主要任务是,开展调查研究,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审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修订和完善工作;针对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制度创新;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贯彻执行的有效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建设。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抓好自查总结,进行检查考核。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自查和总结,并将总结及时上报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局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崔贤耀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二)明确责任,整体推进。要广泛宣传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形成全局党员干部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分工职责范围内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牵头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好制度建设任务。
(三)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重在形成长效机制。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要把是否堵塞了制度漏洞、促进了制度落实、推动了工作开展作为检验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机制,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反腐倡廉制度的评估、清理、完善、创新和执行情况,及时报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