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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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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

发展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开发农村青年人力资源。按照团省委“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试点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团区委联[2009]19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于今年起在全乡各行政村联合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新青年、展示新风采、建设新农村”为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团十六大精神,认真贯彻团中央“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工作要求,引导广大青年为实现衢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目标任务

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旨在挖掘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农村青年,树立农村青年身边可学可比,扎根在农村,生活在农村的先进典型。同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给予多角度的关心和帮助,为农村青年的成才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搭建平台,使农村成为他们展示才华、实现抱负、建功立业的广阔天地。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横路乡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蓝洪水

副组长:黄友苏、柴风琴

成员:蓝国芳、林瑞、黄永明、徐小辉、郑小慧。

下设办公室,由黄友苏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柴风琴、林瑞。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成员及各村的密切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团委反馈工作开展情况、评选结果、青年反映等情况。

四、主要内容

(一)评选农村“好青年”,树立好学可比的青年榜样。

1、评选对象:

(1)持有农业户口,年龄为18-35周岁的本区青年;

(2)非农业户口、年龄为18-35周岁,且在该村创业就业满一年的本区青年;

(3)年龄为18-35周岁、在该村创业就业满三年的外区青年。

2、评选名额:

在各行政村开展评选,原则上每村每年评选1名好青年作为“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重点培养对象。

3、评选条件:

(1)现任村两委成员不参加村级好青年评选;

(2)获乡镇级以上荣誉的青年不参评(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大杰出青年等);

(3)有违反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等一票否决事项的青年,一律不得参评。

4、评选标准(具有以下任一条件均可参评):

(1)具有较强的自主创业意识,能带头创业、带领创业,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取得成效,为带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优秀青年;

(2)在提升传统农业中取得进步;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积极进行农(林)业产业化经营方面作出努力;长期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在传播普及科技惠农知识,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作发挥自身作用的优秀青年;

(3)在传承、弘扬、创新乡村民俗文化方面表现出良好的艺术素养,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发挥文化育人、提高农村青年文化水平方面作出了自身贡献的优秀农村青年;

(4)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行为准则,模范遵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八字道德规范,在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方面有积极行动的优秀农村青年;

(5)孝敬父母、长辈,长期悉心照顾老人,使老人尽享天伦之乐;义务赡养鳏寡孤独老人;用实际行动传承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在邻里和村里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农村优秀青年。

5、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活动的每个环节,都要做到信息公开、标准公平、评选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坚持群众性、权威性结合原则。评选过程要注重普通村民的广泛参与,在评审团成员的选择上,要合理分配比例,包括一定数量的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优秀企业主代表、村干部、群团负责人、团员青年代表等。

(3)坚持多角度选人和相对优秀原则。各行政村在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的评选活动时,要坚持对候选人进行多角度的考察,包括个人道德品质、创业创新、社会公益、社会贡献等。但是在没有特别优秀人选的情况下,要注重相对优秀,选出在创业、科技、才艺、公德、孝敬等某一方面有一定代表性的青年作为本村的好青年人选。

(4)坚持重在扶持、培养和发展原则。要积极整合资源,为“村村都有好青年”成长成才落实政策、优化环境、搭建平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服务和智力支持。

6、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通过广播、横幅、标语等各种形式将“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进行动员,各行政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

(2)候选人推荐。可以通过村两委推荐、群团推荐、个人自荐等途径产生候选人,各村候选人不少于3人。

(3)候选人审定及公示。乡团委和村两委负责对本村推荐产生的“好青年”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在本村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乡团委上报正式候选人名单。

(4)投票评选。各行政村组织本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优秀企业主代表、村干部、群团负责人、团员青年代表等组成评审团(评审团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可视村情实际而定),召开评审团会议,向评审团成员介绍每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或者由各参选人进行演讲介绍。评审团成员根据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投票,以得票最高者为本村“好青年”。如遇同票,就同票人选重新投票,评出1名为止。

(5)公示。评选出的“好青年”报乡团委审核后,在所在行政村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通报表彰

评选结束后,乡团委对辖区内各村“好青年”进行通报表彰,把评选处的好青年的照片、资料、事迹统一印制宣传海报到各村公示栏予以张贴。

(二)扶持农村“好青年”,培育建设新农村的青年典型

1、建立健全“好青年”成才扶持机制。乡团委、各村团支部要建立好青年数据库,对“好青年”进行动态管理和重点培养。一是助学成才。对有求学愿望的,优先列入“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二是推优成才。对目前不是团员的“好青年”,条件符合的,直接发展为团员;对不是党员的“好青年”,要优先推荐入党;三是培养成才。对综合素质较高、群众基础较好、能力较强的“好青年”,可视为村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2、建立健全“好青年”增收扶持机制。一是产业发展促增收。依托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等项目,整合政府资源,为“好青年”提供产业发展扶持。二是培训促增收。争取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竭诚服务各类“好青年”的培训需求,依托成人学校、农业示范基地,组织辖区“好青年”参加计算机操作、农作物种植、病虫害防治等培训班,提高其创业就业技能。被评为“好青年”的还可以优先享受农广校种养殖专业的二年免费学习。三是信贷促增收。被评为“好青年”的农村青年可以享受农村青年小额创业贷款同等政策。四是信息促增收。“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将积极整合资源,重点针对“好青年”开展创业知识讲座、创业经验交流会、创业项目展示会等,为“好青年”创业提供产业链接、产品对接、信息对接、经验对接等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发动阶段(9月25日——11月10日)对本乡农村基层组织及区域特点进行摸底调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网络、横幅、标语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评选启动阶段(11月10日——12月10日):各村召开工作会,按要求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评选工作。各村在12月10日前,将评选人登记表上报乡团委。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12月31日):整合落实好各类扶持项目,对评选出的“好青年”进行扶持和培养。同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六、相关要求

1、强化认识,高度重视。各团支部要从服务新农村、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农村青年成长成才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重要意义,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完成培养发展计划的各项工作,使“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成为夯实基础、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重要载体。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评选及培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团组织要对评选、培养发展工作严格把关。

3、强化指导,因地制宜。组织各行政村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的过程中,要根据各村的异同点,创新工作方式,分层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好青年”评选及培养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4、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利用各级各类宣传载体,对“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和所评选出的“好青年”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树立一批青年身边可学可比的优秀典型,在全社会形成赶先争优、人人争当“好青年”的良好氛围。

 

             2009年10月6日

 

 

主题词:“村村都有好青年”  人才发展计划  通知

抄送:团区委。

横路乡党政综合办         2009年10月6日印发

横路乡“村村都有好青年”评选活动

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 生

年 月

 

学历

 

政治

面貌

 

籍  贯

 

手机号码

 

居住地或工作单位

 

 

200字

 

 

推荐团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村级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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