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10〕48号
关于转发衢州市民政局《关于举办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的
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全面提高我区灾害信息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扎实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现将衢州市民政局《关于举办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乡镇(街道)至少安排一名灾害信息员参加(原则上是乡镇民政助理员);
2、请各乡镇(街道)9月2日前将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报区民政局社救科;
3、联系人:刘峰明,联系电话:13957005150,665150。科室联系电话:3838735,3838629。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信息员 培训 通知
抄送:区府办,市民政局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
衢州市民政局办公室文件
衢市民办〔2010〕1号
关于举办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各级灾害信息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扎实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决定于2010年9月14日—9月17日在杭州举办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四、五级要求,培训包含以下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制;
2、我国灾害管理体制与减灾政策;
3、灾害信息员职业概述;
4、灾害基础知识;
5、灾害救助基础知识;
6、灾害信息统计指标解读;
7、灾害信息员职业安全;
8、灾害损失测算与评估;
9、灾害信息传递与管理;
10、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
二、培训对象
全市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
三、培训费用
1、培训费:650元/人(包括授课教材、相关资料及其他班务费等)。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2、住宿及餐费:浙江大学圆正宾馆,住宿费每天70元/人,自助餐每天60元/人。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四、其他事项
1、各乡镇(街道)至少安排一名灾害信息员参加,同时请各县(市、区)民政局9月3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及带队人员名单报市民政局救灾处。
2、报到时每位学员需携带填好的《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灾害信息员)》(一式2份,表样见附件),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另提交2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培训地点:浙江大学圆正宾馆(杭州市凯旋路431号),联系电话:0571-86439080。市民政局联系人:蒋凌燕,联系电话:3076911。
附件:
1、浙江省灾害信息员培训班报名表
2、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灾害信息员)
附件1
浙江省灾害信息员培训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附件2
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灾害信息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一寸)
民族
本人身份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参加工作
时 间
年 月
原职业
(工种)
原技术等级
原证书编号
从事现工种时间
年 月
现有等级
取证
时间
申报职业
(工种)
申报职业
(工种)工龄
申报
等级
个人
工作
简历
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签
定
机
构
鉴定职业
民政
部职
业技
能鉴
定指
导中
心
盖章
年 月 日
鉴定等级
理论知识成绩
技能操作成绩
盖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表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粘贴照片,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另提交2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
3.本表可在民政部职鉴中心网站(http://sgy.mca.gov.cn)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