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衢江区司法局二O一一年反腐倡廉和
作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党支部、各科室、樟潭司法所:
《衢江区司法局二O一一年反腐倡廉和作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已经局党组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衢江区司法局二O一一年反腐倡廉和
作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建华同志
对全局反腐倡廉建设、作风行风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二、副局长胡娟霞同志
对分管的基层科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规范和监督指导。着力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履职教育,切实预防发生失职、渎职和徇私枉法等案件。规范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协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控制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
2、加强对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工作的指导,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
3、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木泉同志
对分管的律管科、宣教科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
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律师管理制度建设和律师行业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在行风建设中的作用。深化律师队伍诚信体系建设和行风建设,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完善律师行业处分和惩戒制度建设,加大力度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
2、推进法律援助便民工程,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纪律和法制教育,查处法律援助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法律援助等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优势,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法制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挥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
四、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土木同志
1、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11]25号)和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区委办发[2011]104号),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
2、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大力开展以“干部思想再解放、群众工作再加强、执行能力再提升”为主题的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强化廉政监察和机关工作效能监察。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网上投诉办理机制,强化电子监察工作。
3、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
五、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建新同志
对办公室、分管的政工科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对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管。
2、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完善执法执业考核评价体系,规范自由裁量权。
3、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网络信息化平台,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