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樟潭司法所: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中央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列为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会精神,积极探索创新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浙委〔2011〕6号)、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衢委办〔2011〕13号)和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区委办发〔2011〕104号)精神,现就本单位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长效机制。通过评估岗位职责风险、明确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全面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全面落实“持续突破、创先争优”总要求、推进我区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内容和范围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要围绕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手段,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所有岗位的防范管理工作。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范围包括每个干部职工,重点是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管理权的科室(所)及其相应岗位的干部职工。
三、方法和步骤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在2010年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的基础上,全面部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覆盖。具体步骤是:
(一)深化排查廉政风险(2011年9月15日前)。按照个人、科室(所)、单位三个层面,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管理。
1、梳理权力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加以设定。虽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但实际并不需要或不适应实际要求的,要予以取消。在清理过程中,要进一步削减审批项目,精简办事环节,防止已压缩的权力事项扩张、已取消的事项反弹。在此基础上,完成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的编制(见附件2、3、4),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绘制,并报区纪委党风室备案,以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固化工作流程,做到“程序法定、流程简便”。
2、查找廉政风险。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查找工作实践中教育、制度、监督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在全面理清内部职权、梳理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发动全局党员干部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一是查找个人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情况,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等多种形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每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二是查找内设机构风险。针对本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岗位,组织机关科室及直属司法所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三是查找单位风险。各单位结合职能和行业特点,认真查找“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3、分类定级公示。在查找风险点后,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就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各内设机构和岗位存在的共性问题。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就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的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主要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或岗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主要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机构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要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附件5)、《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附件6)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附件7)在单位网站和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建立信息档案。对梳理出来的职权,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登记、汇总,并填报《衢江区廉政风险信息登记表》(附件8),送区纪委党风室备案。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结合平时掌握的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相关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二)制定完善防控措施(2011年9月30日前)。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情况,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个方面,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对廉政风险防控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管理。
1、前期预防措施。在前期界定风险的基础上,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廉政风险的前期预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一是建立风险管控档案。结合贯彻《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实行一人一档,定期更新,以发现新的风险点,加强管控。二是健全完善管控机制。从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完善廉政教育、廉政承诺、谈心谈话、民主决策、办事公开、内部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资源配置、行政审批、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领域防范机制。三是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办事结果、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行政监督、人事任免、财务管理、勤政廉政等事项通过各类形式及时公开,保障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加大分权制约力度。凡是权力相对集中、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选人用人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分解到若干个部门、岗位和环节,使相互之间既制约监督又衔接协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
2、中期监控措施。认真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政务事项推行网上公开和网上办事,创造条件逐步建设综合电子监督系统,构建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平台和监督机制,实时监控廉政风险,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后期处置措施。做好监控结果的运用,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岗位预警、单位(科室)预警、综合预警。一是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及时向有关科室或岗位个人发出警示提醒,采取督导、提醒、纠错、诫勉谈话、轮岗换岗等方式予以处置,化解廉政风险。二是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科室(所)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强廉政风险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问题扩大化、严重化,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考核(2011年10月30日前)。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评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信息监测、专项检查、日常监控、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修正。根据考核评估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对工作开展好的科室(所)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组织不力、不负责任、工作开展不认真的,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失教、失察、失管或违规违纪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员参与。局建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实施。要积极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方式,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局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其他党员干部要摒弃无风险可查的错误认识,主动投身防控机制建设,积极配合组织查摆廉政风险,切实做到不漏岗、不缺项,全方位。
(二)突出重点,开门构建。突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以及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内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基建项目管理、后勤保障等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有序推进防控机制建设。要发挥公众、行风效能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作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征集等形式,深入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机制,如遇岗位调整,岗位调整对象到岗3个月内须重新排查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定期分析防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对策措施,真正建立有岗位特点、单位特色、行业特征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分阶段及时将《衢江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9)报区纪委党风室。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干部思想再解放、群众工作再加强、执行能力再提升”为主题的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与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等紧密结合起来,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融入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之中,融入到监督管理平台的建设之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
1、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衢江区乡镇(部门)岗位职权目录表
3、衢江区乡镇(部门)岗位职权制度目录表
4、衢江区乡镇(部门)岗位业务流程目录表
5、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
6、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
7、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
8、衢江区廉政风险信息登记表
9、衢江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