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着力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1]39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党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我区机关后勤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外事务的参与度。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推进,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四)立足实际,分类实施。确定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开范围和方式
(一)范围。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为局党组和局机关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事项。
(二)形式。坚持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相结合,局机关内部公开与社会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根据不同内容确定不同的会议、文件、信息报道等公开形式。
1、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内会议或邀请一般党员、群众列席有关会议进行公开。
2、发文公开。通过文件和党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3、信息公开。通过会议、文件、信息报道等发布党组织信息进行公开。
4、征询公开。通过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进行公开。
四、公开内容
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即要公开;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要公开;凡是决策结果都公开。主要内容是: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1、局党组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局党组讨论决定的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方面的重大决策。
2、局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审定重大政务事项情况。主要包括人事任免,重点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决策等情况。
3、基础性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工作思路、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承诺及履诺情况,其他重要的阶段性工作部署及完成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建、宣传、教育、精神文明、五城联创和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情况,党建动态信息,党内选举动态信息,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党费及党务工作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承诺目标任务完成、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
(五)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条件和办法;干部考察、任前公示、轮岗交流、竞争性选拔情况;后备干部推荐产生情况;干部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以及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情况。
(七)其他有关情况。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此外,对于党员要求知情的其他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依申请公开。党务公开可根据以上六个方面不同的公开内容,按照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重复公开等情况进行公开。
五、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局各科室提出,经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公开。
2、实施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视情况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各科室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内容,每季度应向局办公室集中报送一次;对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在相关工作完成或相关政策出台后一周内上报;对列入党务公开专栏固定公开的内容,在首次提供完整资料后,若需充实或变更相关内容,需在补齐相应资料的两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
4、归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及时对党务公开有关内容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六、公开时限
(一)党规性的工作固定公开,一般在每年度年初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季或半年更换一次;
(二)阶段性工作要定期、逐段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
(三)临时性工作要即时公开,一般在形成决定或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公开;
(四)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所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七、实施步骤
按照区委办[2011]39号文件精神和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局党务公开推行分组织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完善提高四个阶段。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是: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上旬中旬前)。局党委召开会议,建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进行广泛宣传,为党务公开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6月底)。依照目录规定的内容,建立党务公开实施小组,建立党务公开运行机制,编发党务公开手册,制作党务公开信息栏,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
(四)完善提高阶段(7月-8月)。通过总结经验,制定修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配套制度,并提出整体完善的工作意见,逐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健全长效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为切实加强对局党务公开的领导,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局党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渭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机关党支部书记余忠贤同志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工作力量保障。为了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效率,第一时间收集资料,及时公开,在局办公室牵头抓总的基础上,协调各方的职能和优势,注重整合力量,优化人员配置,形成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配合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格局。
(三)健全制度保障。一是以制作统一的党务、政务公开信息栏为重要的结合点,把推行党务公开与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把重要政务事项的具体任务、奋斗目标、方法措施、推进情况、工作亮点等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以展示工作变化,激发干部动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坚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订一套完整的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督查、考核、表彰、评议、公开信息反馈等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四)经费保障。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能够顺利实施,要优先考虑用于设备购置、数据处理、材料印刷等党务公开工作经费,以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九、成果运用
(一)与干部使用、奖惩相结合。对当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的由局党组给予通报表彰,在年终优秀公务员评选中优先确定;对绩效评估结果为良的给予口头表扬,在年终局先进评选中优先考虑;对绩效评估结果排名靠后或因工作敷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主要责任人诫勉谈话一次,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对绩效评估结果为差的,经集体研究后上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参加“队伍建设进修班”学习,年终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绩效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所获荣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二)与“流动红旗岗”相结合。按照区委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将党务公开作为“流动红旗岗”的主要内容,根据工作实绩和评比条件,在局各科室中每季评比一次,被评为“流动红旗岗”的,进行通报表扬,发给流动红旗,给予精神鼓励,并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文件予以加分,以此调动每位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三)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务公开的工作流程、权力分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的岗位、不同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在权力运行、防控、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既有适应一般情况的制度规范,又有针对岗位特点、具体到每个风险岗位的个性化办法,用科学的方法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党务公开工作有机融合。
(四)与完善工作机制相结合。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开展持续突破、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优化发展软环境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整体联动,全面推进。
附件:衢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1年5月25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党务公开 方案
抄报:区委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赵建新副区长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1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