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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党组党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衢江财党组〔2011〕2号
各科室、直属及托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着力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促进和保证各项财政工作的全面完成,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发〔201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按照“全面实施,快速启动,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探索并建立起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和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
(二)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推进,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四)坚持根据实际、分类实施的原则。根据财政工作特点,确定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党务公开促进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公开范围和方式
(一)公开范围。为财政局党组、财政局机关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事项。
(二)公开形式。坚持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相结合,局系统内部公开与社会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根据不同内容确定不同的会议、文件、新闻媒体、网站等公开形式。
(三)公开方式
1、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党员大会或干部大会在党内外进行公开。
2、媒介公开。通过文件、简报、网站和党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3、征询公开。通过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进行公开。
在具体操作中,注重把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结合起来,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合理确定财政局党务公开的形式。
四、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公开;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要快公开;凡是决策结果都公开。主要内容是: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等情况;财政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重点,为民办好事、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措施、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局党组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组织机构的设置;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及转正情况;党代表推荐产生、选举结果情况;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结对帮扶、设岗定责及民主评议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员权利保障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落实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承诺目标任务完成、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5、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考察、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竞争性选拔情况;后备干部推荐产生情况;干部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信访接待和办理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情况;领导干部问责、违纪党员处理和党员申诉复核等情况;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8、其他有关情况。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五、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如以文件形式公开局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科室等,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工作布置等。如以“衢江财政”信息版的形式公开每月重点工作,又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公开每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分期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实行分期公开,跨年度的工作还应在工作结束时总结性公开。如债务专项审计、“小金库”治理等工作,可以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等内容,可以在党务公开栏及时进行公开。
六、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各科室、单位提出,经党务公开办公室审核,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公开。
2、实施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视情况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各科室、单位的工作内容,每季度应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报送一次;对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在相关工作完成或相关政策出台后一周内上报;对列入党务公开专栏固定公开的内容,在首次提供完整资料后,若需充实或变更相关内容,需在补齐相应资料的两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
4、归档管理。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及时对党务公开有关内容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七、实施步骤
按照区委办发〔2011〕39号文件精神和局党组的统一部署,
财政局党务公开推行分组织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完善提高四个阶段。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是: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成立机构,局党组召开会议确定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在本局进行广泛宣传,为党务公开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根据区委部署,联系实际制定财政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和目录,报区委党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7月上旬)。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步完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四)完善提高阶段(7月中旬—8月下旬)。通过总结经验,制定修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配套制度,并提出整体完善的工作意见,逐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健全长效机制。
八、工作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专门成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李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秦勇、罗永美、黄宏霞、黄晓春、徐雁、徐衢生等同志担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徐衢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柴文胜、陈建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力量保障。为了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效率,第一时间收集资料,及时公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基础上,各科室、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工作。
(三)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例行公开、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督查、考核、表彰、评议、信息反馈等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工作落实,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行领导点评、党组织和党员间互查互评的督查制度,不断拓展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具有财政部门特色的党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在选择特色、设计特色、创造特色上下功夫,努力扩大影响,增强效果。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党组
2011年5月10日
主题词:财政 常务公开 实施方案
抄送:区委办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