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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文件
衢江农发〔2011〕69号
关于拨付2011年度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支持力度,提高农民发展粮棉生产积极性,根据《关于预拨2011年度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1〕315号)和《衢江区水稻良种补贴实施意见》及《浙江省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我区各乡镇(办事处)分作物实际种植面积,现将2011年我区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并就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对象为我区所有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的农户(含农场)。标准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水稻(早稻、中稻、晚稻)、棉花15元/亩,小麦、玉米10元/亩的直接补贴。
二、补贴原则
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实行“政策公开、分级落实、直补到户”的原则。
1、政策公开。对补贴政策、补贴程序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公示,确保操作过程透明。
2、分级落实。各乡镇(办事处)上报分作物农户种植面积,区农业局进行核实汇总。
3、直补到户。区财政局根据汇总清单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领导,落实分级分工负责制。
2、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和档案制。享受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户的种植面积、拟补贴资金须在各村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并附举报电话。各乡镇(办事处)农技工作站会同财政所负责做好本地良种补贴建档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督查。区里对各地落实政策以及到户清册建立等情况进行抽查,对虚报面积、截留、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给予坚决查处,并取消今年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办事处)评选资格。区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号码为3838110。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良种 补贴 拨付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区府办。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