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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现根据《关于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衢依法治市办[2012]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与内容
1、领导干部。实职副科(含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内容以司法部“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为主。
2、公务员。普通公务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内容以司法部“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为主。
二、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以个人自学、单位集中学为主,区法治办将根据不同对象适时组织统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
三、学习时间安排
学习活动的安排是从今年6月起至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
1、2012年5月30日前做好教材征订工作。6-11月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全面开展司法部统编教材的学习,12月组织开展统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2、考试范围。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完成衢州市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法的学分(具体内容另行发文),学法内容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为主。对普通公务员将统一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命题范围不超出《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范围,试卷由市法治办统一编制。上述统编教材要求学习对象人手一册。联系地址:衢江区法治办;联系电话:3838052;联系人:金昱。
四、工作要求
1、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是推进“法治衢江”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教材、师资、培训和考试工作,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会代训与知识讲座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地、本部门的普法任务,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请于5月30日前将征订书目、征订数量上报区法治办。
附件:征订单(见PDF文档)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