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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2012年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全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根据区委、区政府转发的《中共衢江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区委发[2011]31号)文件精神,现将衢江区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抓好“法律六进”活动,加大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1、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积极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行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高公正公开、廉洁高效执法水平。
2、加强农民、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结合农民普法“万千工程”活动,重点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网络和谐促进员的法制培训。加强规范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制辅导站,推进社区、农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普法网络等普法阵地建设。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开展“律师进社区”便民活动,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进城务工农民的普法教育,结合“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开展法制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
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开展第二批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申报推荐和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表彰命名工作。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在心中”等活动,切实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的评选表彰工作,调整充实全区法制副校长队伍。
4、加强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做好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深化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
5、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网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普法工作,深化对社会闲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劳教(戒毒)人员等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二、深化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1、深入开展“法治衢江”创建活动。以“法治衢江”创建带动基层、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2、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推荐。
3、深入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经验,并加以推广宣传。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三、整合资源,积极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按照“学用结合、以用促学,点面结合、以点促面”的要求,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征地拆迁、劳动合同、沙滩整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禁毒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强化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全区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理念,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四、健全普法队伍,完善“六五”普法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的职能作用。
区级各部门要健全“六五”普法队伍,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同时,结合部门特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宣传”的原则,对衢江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部门单位职责任务进行分解,并细化考核标准,强化责任,使各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得到充分落实。
五、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积极建设法制宣传多媒体载体。积极在衢江电视台、《今日衢江》等新闻媒体上开辟法制类版面、频道和栏目,开展公益性普法。
2、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事件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社会影响力。
附件:衢江区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体安排(见PDF格式文件)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