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衢江政务网”(qj.q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衢江区行政大楼二楼;邮编:324022;电话:3838739;传真:3838738;电子邮箱:qjmzj@qjq.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衢江区民政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条例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要求,2011年度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务网站途径公开,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17%;业务类的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其他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的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络,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直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加强学习力度。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衢江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
日
附件: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时间:2012年3月8日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78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78
(1)2011年之前网站公开
条
32
(2)2011年信息网站公开
条
30
2.政府公报公开(2011年度)
条
/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
2.传真申请数
条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
4.网上申请数
条
/
5.信函申请数
条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
(一)对申请的已答复总数
条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
(1)非政府信息
条
/
(2)政府信息不存在
条
/
(3)非本单位政府信息
条
/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元
/
(二)对申请的待答复总数
条
/
(三)行政复议数件
条
/
(四)行政诉讼数件
条
/
(五)行政申诉数件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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