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司〔2013〕6号
关于深入开展“服务发展.法律先行”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服务中心:
根据《衢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服务发展.法律先行”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衢市司〔2013〕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推进衢江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争创司法行政新业绩,特制定我局开展“服务发展.法律先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整合司法行政优势资源,深入推进“服务发展.法律先行”主题活动,为建设“五个衢江”、开创衢江区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局面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推进“法治衢江”的创建。大力加强乡镇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创建水平;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加强法制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3、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加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着眼于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持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不断提升“法律六进”活动实效。
(二)着力提升优质的法律服务
1、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指派”。努力把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环境污染,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援助事项范围,及时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促和谐、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2、进一步深化“律师进村入企”活动。组织律师为企业定期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加大律师参与处理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群体性事件等事务的力度和广度;继续推进律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法律监督。
(三)着力构建稳定的社会环境
1、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及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逐层强化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建设,帮教组织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公检法司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深化规范施矫,把好“八个关卡”,努力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三是突出创新,运用“两个手段”,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2、积极创新矛盾大调解体系。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组织“和事佬协会”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乡村、企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通过经常性的走访、排摸、处置,准确把握预警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上报;同时充分发挥“网上调解室”的“虚拟调解”功能,积极宣传发动,鼓励民众、企业通过网络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工作步骤
主题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3年2月初至2013年2月底)。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建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3年2月底至11月)。全面启动、实施主题活动。
(三)总结阶段(2013年12月)。要认真组织自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先进典型,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巩固取得的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统一部署、抓好落实。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区司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发展.法律先行”主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服务发展.法律先行”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创新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在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更好地发动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
(三)强化指导,加强监督。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党组要将主题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中,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服务中心、樟潭直属所对主题实践活动要及时总结,积累经验。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