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司党组〔2013〕2号
关于印发《区司法局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走进”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直属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走进”践行群众观、实现开门红集中行动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发〔2013〕28号)和《领导干部“走进村企”和“千名干部基层结亲”活动方案》(区委组发〔20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提高效能,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区干部大会精神,按照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核心要求,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局干部中心下移,走进项目、走进矛盾、走进村企,调查研究、助推发展、解决难题、服务群众,为实现2013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开门红”作出积极贡献。
二、参与对象与时间安排
2013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以“三走进”为主题的“践行群众观、实现开门红”集中行动。活动结束后,转入日常联系服务阶段,形成长效机制。
三、活动内容
(一)走进项目。深化“百千万先锋行动”,实行班子成员挂联项目制度。区司法局挂钩服务重点项目1个:檀香山庄。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配合,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加速推进项目建设。
(二)走进矛盾。深入推进干部职工走进矛盾、一线破难,深入开展矛盾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属于职责范围的主动承接解决,属于其他范围的主动帮助联系,通过面对面接访或主动协助其他单位解决,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走进村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区司法局联系村1个:云溪乡西垅村;联系企业1家:浙江衢州永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联系村,了解掌握并帮助解决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广泛开展送资源、送信息、送平安等系列活动,帮助兴办实事好事,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到联系企业走访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存在困难等情况,依托司法局自身职能,至少帮助解决1件以上制约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并指导开展企业党建工作。
(四)基层结亲。开展“干部基层结亲”活动,组织班子成员到联系村或企业每人结亲重点或困难群众1户;干部职工到联系村企或所居住社区每人结亲困难群众1户,帮困扶贫;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到所居住社区注册报到、参加活动,认领1个“微心愿”、开展1次“微服务”。
(五)调查研究。按照班子工作分工,组织干部职工赴联系村、企业开展针对性调查研究活动。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撰写调研报告,积极破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成立区司法局“三走进”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工作一线,合理安排时间,掌握工作进度,扎实开展集中行动。
(二)严肃工作纪律。通过“三走进”集中行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下基层行为,自觉遵守“五坚持、五严禁”规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三走进”活动的全程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集中行动期间,班子成员到联系村走访调研不少于5天,到联系企业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且分别开展送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到联系村和企业结亲对象家中走访不少于1次。集中行动结束后,转入日常联系阶段,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要到联系点走访1次,持续跟踪集中行动中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附件:区司法局“三走进”集中行动、“干部基层结亲”活动和重点课题调研分工落实安排表(见PDF文档)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党组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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