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民政
第2期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衢江区2013年度民政工作思路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以贯彻省、市民政会议精神为契机,围绕区委区政府“四大战略”,推进“五个衢江”建设,坚持“四重原则”,即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创新、重在为民,打造“阳光民政、贴心民政、法治民政”,强化机制创新,改善和保障民生,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明确一个总体目标
以省、市民政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快实现民政工作从保底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转变,从参与社会建设向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转变,从部分协同向社会协同转变,实现民政事业的转型升级。着重体现在“四个新突破”:构建和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格局有新突破,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有新突破,民政基层社会管理格局有新突破,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格局有新突破。
二、突出二项工作重点
全力抓好以社区建设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社会基础设施,健全服务组织,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1、全面推进城乡社区体系建设。一是打造城乡社区精品示范点。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围绕“商贸兴区”战略,以聚集新城区人气为目标,以满意服务居民为目的,以霞飞社区为重点,着力推进规范化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调研,合理规划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选址,健全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完善相关社区配套政策,建成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的示范型城市社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制定2013-2015年社区建设规划,改造提升示范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个,建设一批精品农村社区,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推行社区特色服务,注重发挥各方资源,引导居民参与,增强社区活力。二是努力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按照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等形式,以贴近需求、一室多用、融合改进、鼓励新建为原则,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今年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40个,每个社区服务中心做到“四有”,即有场地、有标识、有人员、有制度,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以上。三是健全社区服务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服务组织建设,规范和鼓励社区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在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参与社区服务,通过政府购买、项目扶持、活动补贴等方式,实现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对于商业性的便民利民服务,要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以满足群众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制度,真正把服务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热爱社区工作的人选拔到社区,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区工作者行列。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工作者激励制度,稳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水平。
2、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创制。组织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衢江区政发〔2012〕53号),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养老机构建设、管理细则,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公办民营的养老服务经营新机制。二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杜泽和莲花养老服务中心为示范,启动峡川、云溪2个敬老院改造提升,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通过向社会招商,争取在城区建设一所民办养老福利机构。三是稳步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城市社区以“3587”工程为抓手,以霓虹社区为重点,着力完善社区生活照料网络,不断强化健康服务、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农村社区着力提升“星光老年之家”,建设33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重点抓好2-3个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四是加强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实现“六有”目标,做到有机构、有职责、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业务。乡镇依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要有新突破,配备必要的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开展必要的养老服务指导。
三、规范三个体系建设
1、规范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深化完善低保规范化建设。贯彻全国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低保工作责任主体,坚持“五个规范”,即规范申请程序、规范审核程序、规范民主评议、规范审批程序、规范公示程序。深化低保“321”工作法,解决“包人不包户”问题。完善低保考核办法,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探索低保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低保规范化示范乡镇、村的评选。坚持动态管理,及时开展低保调标,坚持城乡统筹,2013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调为每人每月424元和288元;坚持应保尽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二是规范医疗救助水平。修改完善《衢江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加大筹资力度,突出解决重大疾病致贫的医疗救助。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单等形式,提高困难群众对医疗救助政策知晓度。建立救助对象核查制度,规范申请、调查、公示、审核、审批程序,突出救助效力,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三是规范临时救助。深入实施《衢江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加强与低保政策衔接,探索临时救助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城乡临时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救制度在保障边缘困难群体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四是规范孤残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孤儿和重度残疾对象生活费补助政策,大力开展助残、助孤行动,保障孤残人员基本生活。加强《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管理,使与《低保证》同等享受医疗救助及其他救助政策。五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培育发展城乡慈善组织,发展1-2个乡镇慈善总会分会,逐步覆盖到乡村、社区。积极开展安老、助残、济困、助医等项目,加大善款筹集力度,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六是开展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启动低收入家庭收核定工作,建立相关部门联动组织,探索信息核对机制,建设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2、规范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完善优抚保障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烈士褒扬条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实际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便优抚对象看病就医。落实好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供养服务、社会救助、抚恤补助和烈士褒扬等方面的工作。分步实施分散烈士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二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做好年度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密切关注涉军维稳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通过完善政策、制度、体制,改进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复退军人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大优抚数据维护管理。做好优抚信息系统部、省联网及数据管理工作,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促进优抚台账资料规范管理,确保优抚资金安全管理和使用。四是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探索双拥工作发展新机制,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
3、规范深化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一是深化居民自治制度。以“社区居民自治”为导向,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行直接选举,探索非本地户籍社区居民参选途径,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议事协商、民主评议等制度。强化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居民社区意识,增强居民社区归属感。二是完善村民主自治管理。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做到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个到位”,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细化公开内容和时间,探索网上公开村务、财务。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落实《浙江省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程》,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推进民主议事、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干部。落实村务公开民主决策“五步工作法”和“五日工作制度”,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达标率保持在99%以上。三是健全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机制。巩固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成果,加强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促进会,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场地、项目和技术支持,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和孵化。开展公益类和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做好非营利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落实国家扶持优惠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规范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和业务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和福利企业年度年检工作,参检率达到98%以上。
四、提升四个服务能力
1、提升救灾应急服务能力。一是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2013年防灾减灾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乡镇和村级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二是加强避灾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区、乡、村三级避灾场所建设,重点加强樟潭、莲花2个避灾示范点建设,着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三是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强化业务培训,建立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加强与气象、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等涉灾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理顺信息来源渠道,增强灾害信息预警服务。
2、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各方资源,新建公益性墓地21个以上。研究出台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骨灰入墓率,积极探索生态葬法。强化督促检查,落实骨灰入墓跟踪制度,乡镇每月反馈死亡人员骨灰入墓情况,定期通报。开展违规坟墓专项整治,加强殡葬宣传,加大对违规坟墓的整治力度,彻底杜绝乱埋乱葬现象。探索建立公益性墓地管理义工队,加强墓地维护和管理。开展新一轮的“三沿五区”坟墓治理,治理率达到80%以上。
3、提升专项事务服务能力。一是巩固婚姻收养登记满意窗口创建成果。做好婚姻登记场所搬迁,规范婚姻登记场所功能设置,优化婚姻登记工作流程,简便操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高婚姻登记质量。加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切实维护和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区划地名管理。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转化第二次地名普查数据库成果,出版《衢江区政区图》,开展地名设标工作,编制地名录。配合开发区做好道路命名,方便企业对外联系。优化平安边界创建,完成我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日常管护工作,做好平安边界创优工作,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三是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加强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会同乡镇(办事处)老龄委对尚未建立老年人协会的村和需要调整补充的村进行及时指导和督促,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协会章程,努力促进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银龄互助”活动,使其成为老龄服务的有效补充和创新老年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省老龄办扶持乡镇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帮助1-2个乡镇完成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和“为困难老人送光明”行动,不断推进我区老龄事业的发展。
4、提升民政队伍服务能力。加强民政文化建设,以创建“贴心民政”为目标,加强民政工作者队伍建设,转变民政干部思路观念和工作作风。完善“一线工作法”和“一挂四联”工作责任制,落实“两项工作三项制度”。完善考勤、纪律巡查通报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民政机关效能。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提升民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民政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关于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意见》,大力培育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动员社会工作者参加资格考试。探索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管理机制,积极培育、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民办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加强民政信化建设,完善民政信息网站,增强便民功能,更好地发挥联系社会,服务人群的作用。
签发:黄良诚 编校:郑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