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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物价局关于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衢价服〔2013〕73号
衢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为规范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收费,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和《浙江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制定了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收费项目为信用保证金、IC卡押金或补换卡费、租赁服务费。 1、信用保证金。在用户申请开通或办理具有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的IC卡时收取,在取消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或退还IC卡时按规定退还。 2、IC卡押金或补换卡费。新办自行车专用IC卡,收取IC卡押金。退卡时押金按使用期扣除折旧费后退还,折旧费按5年平均计提,6个月内退卡的不计提折旧,超过6个月不到1年的按1年计提。 IC卡非人为原因不能正常使用中途换卡的免费更换。因人为损坏或影响再次使用中途换卡和卡遗失补办的,原IC卡押金不退,并收取补换卡费。 3、租赁服务费。按租用时间长短采取阶梯式累进的收费方式。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衢州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说明 信用保证金 200元/卡 退卡时按规定退还 IC卡押金或补换卡费 新办IC卡押金:10元/卡; 人为损坏、遗失补换卡费:10元/卡。 押金按2元/年计提折旧,6个月内退卡不计提,超过6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提。 租赁服务费 1小时内(含)免费; 1小时以上2小时内(含)1元/次; 2小时以上3小时内(含)2元/次; 3小时以上3元/小时。 1、租赁服务费实行限时免费、分时段收费办法。 2、租赁时间超过1小时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3、一天扣取的最高费用不超过24元。
二、公共自行车运营机构应在各IC卡办理点和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按规定明码标价,公示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公开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本通知自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投入试运营时间起执行。
二О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