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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合同工考核办法
局各科室(中心):
为增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合同制员工(含劳务派遣工,下同)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稳定和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专业强、服务优的后勤服务保障队伍,特制定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合同工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岗在职员工,年终考核前离(辞、退)职的员工不参予年终考核奖励。工作不满一年的,按本年度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实际参加的月考核次数考核。
二、岗位设置
参照2005年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成立时设立的岗位核定(服务部23人、物管部6人)。
(一)服务部(23人)。设置厨师长兼主厨1名,采购员1名,财务会计1名,服务主管1名(暂缺),会议中心领班1名,餐厅服务领班1名,餐厅1楼服务组长1名,财务出纳1名,吧台服务兼收银1名,质检兼仓库保管员1名,一般服务员14名(其中餐饮服务员8名,会议服务员6名)。上述岗位设置是主管及领班已有管理责任和相应的责任风险,组长承担着各片组管理责任及区域服务,并依照主管、领班、组长等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一般服务员按照服务员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二)物管部(6人)。设置音响师1名,配电、强电兼维修电工3名(其中1名维修电工兼音响师),司炉工1名、水暖工1名,上述6名员工中选配组长1名。
三、考核计分及奖励标准
结合实际工作表现,实行工作差错扣分和工作优秀加分,并结合月考核进行考核。年终考核基本分100分,每分20元。
四、岗位系数
根据岗位责任及风险设定岗位考核系数:服务部厨师长、会计、采购员、领班以及物管部维修组长和音响师为1.4;服务部财务出纳、吧台服务和物管部电工(含电工兼音响师)为1.3;服务部责任组长、质检兼保管员和物管部司炉工、管道工为1.2;其他员工为1.0。
五、考核评分标准和内容
评分标准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的服务规范和制度要求执行。年终考核由年终测评和月考核相结合进行,月考核和年终考核评分标准和内容由各部自行拟定、实施。
(一)物管部评分标准。月考核平均分和年终测评分各占50%。月考核按《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物管部月考核办法》执行;年终测评具体办法为:
1、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30分;
2、服务质量满意率30分;
3、规范操作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20分;
4、工作效率和团队配合精神10分;
5、技术水平、业务和政治学习5分;
6、节能降耗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5分。
年终测评分中,科室员工测评平均分占20%;部正、副部长测评平均分占20%;局分管领导评价占10%。
(二)服务部评分标准。月考核按《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部月考核办法》执行;年终考核具体办法为:
1、月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30分;
2、半年考核20分;
3、年终考核30分;
4、技术水平、业务和政治学习10分;
5、制度执行、工作效率和团队的配合精神10分。
(三)年终考核时评选优秀员工(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5%),优秀员工可获得不超过10分的加分。年终考核总分不足80分的员工予以劝退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务合同。
(四)实际发放的奖金额=年终考核总分×本年度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实际参加的月考核次数÷12×岗位系数×20+优秀员工加分×20。
六、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实施由服务部和物管部分别对下属员工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月度考核由各部负责人负责;年终考核由局里统一组织(由局分管领导、科室正副负责人等组成考核组)。要求全体员工全面掌握后勤服务的规范和制度,各部应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制度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
七、奖励经费预算
年终考核奖励经费纳入运行经费中列支。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制度 考核办法
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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