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在全办(局)实行记实考绩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严格干部管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及时掌握全办(局)工作动态,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关于在全区实行记实考绩工作制度的通知》(区委办发〔2013〕92号)精神,经办(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办(局)实行记实考绩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记实考绩对象
全办(局)机关工作人员(班子成员按区委办发〔2013〕92号文件执行)。
二、记实考绩办法
各科室每周一上午9:00时前将上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个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办(局)综合科。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报送工作内容和完成的情况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提纲挈领、实事求是。
2、各科室和个人工作内容上报情况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
附件:1.科室记实考绩表
2.个人记实考绩表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