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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预算单位、受托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预算执行,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稳妥有序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决定开展2012年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开展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的工作要求,本次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主要对编报2012年部门决算报表的5家预算单位开展决算报表质量检查试点(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范围为被检查单位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1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二、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相关财政政策执行情况;
(二)201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质量,包括预算执行是否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范围是否全面,编制方法是否符合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合规、准确、完整,编制数据是否确保账证、账表的一致性,报表说明和财务分析是否清晰;
(三)预决算经济科目变动情况,包括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决算所列经济科目和预算所列经济科目的变动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四)其他财政管理事项,包括事业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目标情况等。
三、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方式
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并由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实施。
四、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于2013年8月中旬开始,10月中旬形成相关审计报告初稿,会同主管部门及区财政局审核后,于11月上旬出具正式报告。
五、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工作要求
(一)区财政局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过程监控,及时纠正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被检查单位全面配合检查工作;运用检查结果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按照检查业务约定书,充分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履约情况,及时支付检查费用。同时,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及时做好审计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二)各受托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委托方要求,组织注册会计师等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工作底稿应规范全面,业务质量控制体系应完善有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被检查单位情况和检查结果;对检查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主动接受财政部门业务指导,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检查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三)各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全面提供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部门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应根据整改意见及时调整决算;同时在编报下一年度预算时向财政部门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相关报表。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工作的指导,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和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工作。
附件:2012年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单位名单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2013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报: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