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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文件
衢江财农〔2013〕152号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争取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省级现代粮食功能区项目资金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鼓励区级有关部门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省级现代粮食功能区争取项目资金,规范争取项目资金的审核办法,经商区级各有关部门同意,我局制定了《衢江区争取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省级现代粮食功能区项目资金审核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2013年9月24日
衢江区争取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省级现代粮食功能区项目资金审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区级相关部门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省级现代粮食功能区(以下简称现代农业“两区”)争取项目资金,规范争取项目资金的审核办法,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衢江区2013年度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13]5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级相关部门为现代农业“两区”争取到市级及以上扶持直接用于园区建设(政策性补助除外)的项目资金,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每100万元加1分,加分不封顶。
第三条 项目资金来源范围:
1.市级及以上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
2.市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项目资金;
3.区外联系或结对帮扶单位安排的项目资金;
4、其他区外来源用于农业“两区”项目资金。
第四条 现代农业“两区”范围:
(一)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具体为:
1、衢江区莲花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2、衢江区全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3、衢江区千里岗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二)省级现代粮食功能区,具体为:
1、莲花镇东湖畈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
2、全旺镇全旺畈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
对涉及2013年新增的省级现代农业“两区”,以省级相关部门公布时间为准。
第五条 现代农业“两区”园区界址的审核以上级批复文件为准,具体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由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审核;省级现代粮食功能区范围由区农业局负责审核。
第六条 争取资金用途的审核:为农业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资金,主要包括园区内道路、水利设施、土地治理、防洪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设施等资金。
对实施范围跨园区的资金,按园区内实施面积、长度等比例进行分解审核。
下列资金不属于审核范围:已纳入体制结算,财政转移支付,按因素法、固定比例或定额补助分配,补助(奖励)到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场等经济主体和个人的资金。
第七条 争取资金到位的审核:
1、市级及以上财政安排的资金,以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资金文件为准;
2、市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区外联系或结对帮扶单位安排的资金和其他区外来源用于现代农业“两区”资金,以实际资金到位为准。
第八条 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争取的资金,计算争取加分资金时按一定比例计分,其中:涉及2个部门共同争取的,按主报部门75%,辅报部门25%计分;对涉及3个及以上部门共同争取的,按主报部门60%,辅报部门合计40%计分。
第九条 为更好地审核区级相关部门为现代农业“两区”争取的资金,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对争取现代农业“两区”资金一年分二次申报,第一次为当年1—10月份争取到位的资金,区相关部门在11月10日前申报;第二次为当年11—12月份争取到位的资金,在下一年1月10日前申报。区级相关部门将申报材料报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
第十条 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衢江区争取省级农业“两区”项目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上级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文件或收到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争取的项目资金用于农业“两区”证明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第十一条 争取现代农业“两区”资金的审核,由区财政局会同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助审核。部门职责:
1、区财政局负责争取到位资金的审核;
2、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争取资金是否落实在园区的审核;
3、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业务部门协助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对难以审核的资金,提交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经区财政局和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区级相关部门争取现代农业“两区”的资金,由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二次审核汇总数报区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件2),以区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数为准。
第十三条 本审核办法根据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本审核办法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1、衢江区争取省级农业“两区”资金审核申报表
2、衢江区争取省级农业“两区”资金审核汇总表
抄送:区府办、区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季根寿副区长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印发
附件1
衢江区争取省级农业“两区”资金认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文件号
项目资金内容
省级现代 “两区”名称
文件下达资金数
其中农业“两区”资金数
备注
合 计
附件2
衢江区争取省级农业“两区”资金认定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金额:万元
序号
争取资金部门
部门申报金额
认定金额
主报部门金额
辅报单位1
辅报单位2
辅报单位3
单位名称
金额
单位名称
金额
单位名称
金额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