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明确2013年衢江区司法局反腐倡廉和作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直属所)、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区司法局作风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经局党组同意,现将2013年衢江区司法局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具体明确如下: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建华同志
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行风建设负总责。
二、副局长胡娟霞同志
对分管的基层科、社区矫正科、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规范和监督指导,着力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履职教育,预防失职、渎职和徇私枉法等案件。
2、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民主政治建设。
3、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努力推进直属司法所建设。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木泉同志
对分管的宣教科、律管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律师行业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主管部门在行风建设中的作用。深化律师队伍诚信体系建设和行风建设,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完善律师行业处分和惩戒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
2、发挥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
3、推进法律援助便民工程,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纪律教育,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防范法律援助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土木同志
1、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
3、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五、局党组成员王建新同志
对分管的办公室、政工科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对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精减文件和各类简报。加强公务用车、警车使用的监管。
2、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3、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党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