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的通知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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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文件
衢江林〔2013〕22号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弘扬生态文化,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宣传我区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和“两富”现代化浙江战略目标的实施,根据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的通知》(浙林护〔2013〕 20号)精神,经研究,定于今年4月在全区开展以“ 美丽浙江,让鸟儿自由飞翔”为主题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野生动植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最为重要的资源,也是建设生态衢江、美丽衢江的基础和核心。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对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生态文明,繁荣生态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和重点。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爱鸟周”宣传活动,是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形式,各乡镇(办事处)要围绕“美丽浙江,让鸟儿自由飞翔”这一主题,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以公众关注的鸟类、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拯救保护及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的保护为重点,以多种生态文化活动为依托,举办突出主题的征文比赛、摄影展览、科普讲座、书法绘画、文艺演出等活动,丰富生态文化创作形式,展示美丽衢江、生态衢江建设成果。
三、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各乡镇(办事处)要把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提到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广泛组织,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保护宣传活动,要深入乡村、社区、学校等场所,开拓空间、扩大影响。同时,各乡镇(办事处)要以活动为契机,开展野生动植物管理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培植繁育、经营利用等环节的管理,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为扩大宣传成效,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和注重新闻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同时请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把本地区活动的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典型经验等于5月5日前报送区林业局林政科(电话:2831651)。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2013年3月21日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