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保委分会,相关委员单位:
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深入宣传新《消法》,促进新《消法》在我区的落地实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消保委决定于3月15日前后在全区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纪念活动
1.活动时间:2014年3月13日8:30开始。
2.活动地点:衢江区振兴中路良友大酒店门口。
3.活动内容:
(1)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对象:区工商局、区消保委、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旅游局、区环保局、团区委以及烟草、医疗、通信、旅游等部门和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各相关委员单位按照区消保委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服务台,并选派法律专业人士参加新消法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开通和公布一批消费(申)投诉处理绿色通道,方便消费者就近、快速维权。
(2)新消法宣传主题活动:
①举办“新消法宣传”图展。将新消法修改后的亮点以及热点进行总结精炼,主要以图画的形式制作宣传展板,向消费者进行集中展示。
②发放新消法宣传册。印制新消法宣传学习手册,着重讲解新消法修改的相关内容,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向消费者发放。
(二)举办《今日衢江》“移动杯”新消法知识竞赛
在今日衢江报刊上发布新消法竞赛试题,举办新消法知识竞赛,鼓励大家踊跃参与。
1.主题:今日衢江“移动杯”新消法知识竞赛
2.奖项设置:参与者抽取幸运奖20名,奖品价值100元。
3.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在今日衢江报刊上发布新消法竞赛试题,鼓励大家踊跃参与。
第二阶段:抽选幸运参与者名单。在有关媒体和衢江工商分局网站公布获奖名单。
第三阶段:由移动公司为获奖个人发放奖品。
(三)消费教育学校公开课活动:
依托消费教育学校,开展多形式的消费教育,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摒弃不文明消费行为,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围绕消费者关心的衣、食、住、行、农资等,联合开展比较试验;就有关消费问题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
(四)成立衢江区汽车行业消费教育学校
以新消法宣传为契机,在宝马汽车4S店成立汽车行业消费教育学校。汽车行业是消费的重要区域,也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以成立汽车行业消费学校为抓手,开展企业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消费教育引导机制和维权格局,将汽车消费教育引导覆盖面扩大。对汽车行业员工开展法律法规、消费知识、汽车维修、消费纠纷解决技巧等方面的学习,促进行汽车行业的规范发展。
二、活动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纪念“3?15”活动是衢江区消保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要按照中消协、和省市消保委对“3?15”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策划,早作安排,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活动要形成一定声势,力求取得成效。
(二)新《消法》宣传普及,创新活动形式。要抓住新《消法》实施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宣传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与媒体的合作,宣传工商工作、宣传消费知识,借助“3?15”平台提升消费教育水平。各消保委分会要根据当地情况,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要通过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调查等形式加强消费指导,及时揭露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增强消费者自我防范能力。
(三)加强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商、食品药监、质监、物价、卫生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纪念“3?15”活动为契机,集中时间开展一次消费维权执法行动,对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企业和产品要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各消保委分会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四)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3?15”前后是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热点、难点问题相对突出的时段,各消保委分会在做好“3?15”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的畅通无阻,做到及时接听、及时受理和及时回复。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大调解处理力度,确保消费争议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全区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衢州市衢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