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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8〕22号
衢 江 区 交 通 局
关于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区直交通执法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交通厅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交办〔2008〕90号)要求和市交通局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部署和落实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是为迎接交通厅组织的全省范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而开展的预检查,要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检查工作作为2008年交通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二、检查内容和标准按照《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附件1)执行,执法单位于
三、市交通局拟在5月上旬组织抽查,抽查重点为“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的候选单位,在抽查基础上确定向省推荐名单。
四、有关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执法监督,掌握执法动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我区交通依法行政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的执法经验和做法要适时推广和宣传。
附件:1.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见PDF文档)
2.交通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条件(见PDF文档)
3.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见PDF文档)
4.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推荐表(见PDF文档)
5.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推荐表(见PDF文档)
6.交通文明执法标兵申报表
7.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PDF文档)
主题词:交通 执法 监督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