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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江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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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820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区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区黄衢南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衢江区政办发〔200824号文件要求,区局制定了《衢江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OO八年四月二十日


衢江区交通系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衢江区政办发〔200824号)精神,全面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单位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巳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不突破市交通局和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考核指标,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排查治理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公路建设和养护企业;乡镇渡(船)管会及渡口、船舶;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网。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公路建设和养护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各单位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在建项目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环节、部位的较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建设、养护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公路边坡、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桥梁隐患及山区库区公路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四、排查治理分工

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组织、指导、监督。区渡口办会同市地方海事部门负责水运企业、乡镇渡(船)管会、渡口等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局行业管理科负责对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区公路段负责对本辖区建设与养护企业、管养公路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区康庄办负责对康庄工程建设企业、通村公路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县乡所负责对百灵北路公铁立交桥等在建工程建设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局管(代管)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工程建设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排查治理步骤

全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422日前)。各单位应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责任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于2008425日前报局行管科。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3678831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08年全年)。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第一时段(20084月底前):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08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排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第二时段(2008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渡口乡镇船舶、水上运输、工程建设、公路管养等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第三时段(2008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建设企业、消防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811月至12月)。区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排查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局建立以胡广济任组长,魏新德、吕长青任副组长,江巨康、江红远、缪伟民、张三川、吴锦宏、柴红良、夏黎平、郑美松、张宏开、陈国炎为成员的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管科,江巨康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成立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有关工作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日内报区局行管科。区局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2008年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设、养护、运输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等,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几个重点,即建设养护、特种设备、渡口码头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单位要注重结合本辖区的特点及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规范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督促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手段,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路网安全保障等级,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在实践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主题词:安全生产   活动   通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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