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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7〕35号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重新印发《衢江区交通系统
防汛防洪防台及抗灾抢险预案》的通知
区交通系统各单位:
为促使我区交通系统防汛防洪防台及抗灾抢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快速有序地开展抗灾抢险工作,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灾害损失,现将新的《衢江区交通系统防汛防洪防台及抗灾抢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衢江区交通系统防汛防洪防台及抗灾抢险预案》同时废止。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
衢江区交通系统防汛防洪
防台及抗灾抢险预案
为使我区交通系统防汛防洪防台及抗灾抢险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反应速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抗灾抢险工作,确保在台风、洪水、大雪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浙江省交通系统“三防”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三防”工作的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实行统筹兼顾、防治结合、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
二、灾害分级
㈠一般灾害
平均风力>6级;流域内日降雨量>50毫米;衢江水位(市区点)在警戒线63米以上;积雪深度<50毫米。
㈡重大灾害
平均风力>8级(8~9级热带风暴、10~11级强热带风暴、12级以上强台风);流域内日降雨量>100毫米;衢江水位(市区点)接近或超过危急线65.5米;积雪深度50毫米以上。
三、交通部门主要任务
㈠保障道路畅通,组织力量及时抢通受阻路段;
㈡商请市港航部门保障航道畅通,组织力量及时抢通受阻航道;
㈢商请市运管部门做好抢险救灾运输保障工作;
㈣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的安全;
㈤保障交通部门本身人员、财产的安全工作;
㈥组织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指挥系统
“衢江区交通系统防汛防洪防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三防”领导小组)为全系统的指挥机构,系统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指挥机构。
局“三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具体工作由行业管理科、办公室、公路段、县乡公路建设所等部门分工负责,系统各单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设置相应办事机构。
五、局“三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㈠贯彻上级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批示,指挥、协调全系统抗击台风、暴雪和防洪抢险工作,及时与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解决困难,协调行动。
㈡部署全系统“三防”工作,明确各部门的“三防”工作职责,检查各单位防灾抗灾抢险工作的准备和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
㈢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及时处置涉及水、陆交通畅通、危及单位安全的重大突发、紧急事件。
㈣做好灾后总结表彰工作,提出对在抗灾抢险工作中失职或玩忽职守的单位、个人的处理意见。
六、局“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㈠掌握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有关信息、通报和警报,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单位报告、通报情况。
㈡做好上下信息传送和情况沟通,检查有关单位的值班情况、抗灾抢险工作准备情况。
㈢处置一般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㈣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综合分析抗灾抢险工作形势,汇总上报各种情况,拟定下步工作方案。
㈤总结抗灾抢险工作经验教训,起草情况报告和总结材料并上报。
七、交通系统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㈠区公路段:
在灾害发生前,应根据本预案做好抢修的准备工作,当出现国、省道及县乡公路路面受毁、塌方、桥梁毁坏、路阻、和道路积雪等情况,必须及时抢修排险,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
㈡其它各单位:
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八、抗灾抢险设备、运力分布
区公路段——清障、工程施工设备,材料运输工具。
区县乡公路建设所——清障设备,小货车,吉普车。
区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机具。
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机具。
区福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车。
区前程客运有限公司:——客车。
区移民办——快艇。
市港航处乌溪江港航管理站——港监艇。
区九龙湖运输服务中心——客船,快艇。
九、处置原则
坚持“掌握信息、互通情况、及时到位、分工负责”和“先抢通、后完善、先干线、后支线”的处置原则。
十、警报、预报的掌握及工作程序
㈠局“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警报和省、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和通报有关部门,尽力争取时间,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㈡局“三防”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单位接到警报、预报后,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各项抗灾抢险准备工作。
㈢各单位必须建立报告制度,及时向局“三防” 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现状、受灾损失、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等情况。接到紧急警报后,每半天报告一次;遇车、船或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等遭受重大损失,国、省道及县乡公路水毁、严重阻车,主要航道阻航等情况,应在一小时内报告;抗灾期间发生一般情况,每天报告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报告,但原上报渠道必须报告。
十一、抗灾抢险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㈠一般灾害发生时:
各级领导应在位,如外出应告知办公室或值班室准确去处及联络办法,并打开通讯工具,离开衢州外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并报局办公室。
局“三防”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单位有关人员应自行进入岗位,保持上下级通讯联络。各单位无特殊情况应每天一次向局“三防” 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情况。
水、陆运输企业、公路建设企业和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方案,落实参加抗灾抢险人员、车、船和设备,并服从上级统一调派。
各单位应组织人员搞好本单位的防范工作。对出现与本单位相关的险情、灾情和其它危险情况,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修),并主动报告局“三防” 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三防” 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白天:3678831,夜间: 3678820、13505706862。
㈡重大灾害发生时:
各级领导应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
局“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
水、陆运输企业、公路建设企业和管理部门的抗灾抢险人员、车、船和设备应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
各单位应急分队应开始执行任务,严防人为破坏,做好自救工作。
抗灾抢险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抗灾抢险情况书面报告区交通局。
十二、其它
㈠各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预案或实施意见。
㈡根据情况变化将适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附录1:衢江区交通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见PDF文档)
附录2:衢江区交通系统“三防”工作通讯网络(见PDF文档)
附录3:衢江区乡镇村 “三防”工作通讯网络(乡镇)(见PDF文档)
附录4:衢江区乡镇村 “三防”工作通讯网络(村与渡工)(见PDF文档)
主题词:三防 预案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