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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交通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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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1043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开展交通系统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区直交通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和《2010年度衢江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区局决定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

2.违法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

3.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4.违法事实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行政处理结果是否合法、合理、适当、公平;

6.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8.执法卷宗、文书是否规范整洁。

(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情况;

2.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管理情况;

3.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4.执法作风建设情况;

5.文明执法创建情况。

(三)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执法评议考核体系的建立和执法评议考核的开展情况;

3.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4.执法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1.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情况;

2.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情况;

4.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1.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

2.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

(六)组织领导保障情况

1.对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的领导情况;

2.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划、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4.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5.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理论研究情况;

6.执法经费保障情况。

(七)涉企收费及合同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涉企收费行为和合同管理,此次监督检查特别要将涉企收费及合同管理、报备情况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201011以来被检查单位发生的收费行为和签订的合同(包括正在生效的往年合同)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检查,对发现的涉企乱收费行为和合同不规范管理严格进行整改。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案卷评查、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综合考核评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相结合进行。

(一)案卷评查。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执法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案卷),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见附件1)进行评查。被考评案件累计得分除以被考评案件数,所得分数为被检查单位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

(二)组织考试。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执法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见附件2)确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60分以下为不及格,80分以上为优秀。参加考试人员的累计总得分除以考试人数,所得分数为被检查单位的执法考试最终得分。60分以下的人数除以参加考试的总人数为被检查单位的不及格率,80分以上的人数除以参加考试的总人数为被检查单位的优秀率。

(三)问卷调查。查看执法现场并向行政相对人随机发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见附件3),每张问卷调查表总分为100分,所收回的有效问卷的累计得分数除以所收回的有效问卷数,所得分数为被检查单位问卷调查的最终得分。

(四)综合考核评估。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见附件4)中的内容和标准对被检查单位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逐项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打分,满分为100分,总分即为被检查单位综合考核评估的最终得分。

(五)召开座谈会。听取被检查单位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与被检查单位共同探讨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三、日程安排

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检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查要综合采取案卷评查、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综合考核评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报告。在此基础上,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区路政大队(交通窗口)           2010920

区公路管理段(有关工程项目)     2010920

局管(代管)工程项目部           2010921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人员,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实事求是开展自查和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

(三)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对地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法治交通”和“法治衢江”作出贡献。

 

 

                                          OO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检查   通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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