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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8〕47号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开展
全区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区交通系统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交通行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衢江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衢市交〔2008〕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交通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质量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质量年”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有效载体。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质量管理作为行业管理的大事,抓细、抓实、抓好,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区交通局成立“安全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胡广济局长任组长,魏新德副局长、吕长青副局长、傅雪山总工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行管科、建养科负责人以及公路段、县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管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各行业管理机构及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质量年”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将活动的内容、目标层层分解,细化到部门、单位和企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共同把这项活动抓实抓好。对既定工作目标,各单位要强化工作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交通局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地和重点企业,督导检查“安全质量年”安排部署情况,并不定期对这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安全质量年”活动开展不力,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职责分工
区交通局负责区域内“安全质量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公路段负责“安全质量年”活动中运营交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路安全质量年”方面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运营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全区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四五类桥梁隧道等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全省道路基础设施隐患认定标准开展排查治理。
局行管科负责局“安全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安全质量年”活动的组织部署工作,开展“安全质量年”活动情况督查。
局建养科负责“安全质量年”活动中设计方面的实施工作,参与“安全质量年”活动情况督查。
局法规科参与“安全质量年”活动情况督查,查处“安全质量年”活动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局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开展“安全质量年”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其他区直交通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安全质量年”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管理活动。
三、工作计划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08年7月上旬)。制订 “安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开展“安全质量年”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7月中旬至2010年9月)。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区交通局总体部署,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每年整改一批安全隐患,解决一批重点问题,推进“安全质量年”活动深入开展,定期对本地区本行业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每年12月上旬进行工作总结,并由区交通局组织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0月至11月)。三年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区交通局将根据检查督查结果以及各地“安全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每年12月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与各单位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及安全生产目标单项考核挂钩。三年活动结束后,区交通局将对全区“安全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良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总体目标
(一)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水上交通安全保持稳定态势,严控工程建设事故的发生,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
(二)全区公路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在建公路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全区农村公路平均质量抽检项目总体合格率达到95%,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并有效运行,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2008年的工作目标请各单位按照全市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活动2008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五、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实现“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五到位。
(二)初步建成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区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业、车船等之间安全信息传输及资源共享。
(三)视频图像监控等技术在交通行业安全质量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1.在工程建设、设施运营、运输生产等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2.建立重大隐患源监控管理体系及重大危险源信息库,重大事故隐患源监控率达到100%,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应急能力。
(六)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五个明显”的目标,即质量意识明显增强,监管力度明显加大,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七)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质量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 定期公布全区公路工程质量状况,各从业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继续开展以桥隧结构物为重点的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消除结构物质量和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整改隐患。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一般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治,不留后患;重大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和整治期限,并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及时整改,力争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安全质量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在组织动员、全面推进和总结提高各个阶段,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市交通系统上下一体的宣传态势,使“安全质量年”活动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加强对“安全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推广好的做法,确保各项安全质量管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同时,要认真研究安全质量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全区交通行业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的进展情况。各单位实施方案及组织机构名单要于7月30日前报局行管科,每季一次填写《全省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10日前报区交通局。每年12月9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联系电话:0570-3678831。
附件: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见PDF文档)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质量 活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