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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8〕44号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开展“迎奥运盛会展路政风采”
执法文明礼仪现场演示竞赛活动的通知
局属执法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举国关注、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日趋临近,为塑造路政执法队伍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新形象,推动公路和谐执法,以更饱满的热情迎接奥运、服务奥运,根据区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路政执法人员中开展“迎奥运盛会、展路政风采”执法文明礼仪现场演示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胡广济任组长,魏新德、吕长青任副组长,卢林高、江巨康、吴锦宏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活动的筹备、协调工作及具体活动组织。邀请市交通局法规处、区法制办有关领导担任评委。
二、参加对象
区公路路政执法人员。
三、演示内容
路政大队将执法人员按两人一组分成若干执法小组,依次上路巡查,遇到公路违法违规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依法作出处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执法程序。
四、评定规则
执法人员出场上路次序随机抽签确定。评委跟踪现场,当即对执法人员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的职业道德、文明礼仪、案卷质量等进行评定,评定的主要内容有:《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的执行情况,指挥手势、执法礼仪、言谈举止的规范和文明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交通行政许可或处罚案件文书的制作情况等。最终以执法小组得分高低排名,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
(二)奖励办法
获得执法文明礼仪现场演示竞赛一、二等奖,颁发2008年“迎奥运盛会、展路政风采”执法文明礼仪现场演示竞赛一、二等奖证书,每人分别奖励400元、300元。
六、竞赛活动安排
1.准备、预赛阶段(7月中旬)
(1)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2)开展岗位练兵,组织本单位预赛,确定六个组12名执法人员参加决赛。
2.决赛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
(1)资格审查。参赛人员必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或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2)组织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竞赛是我局开展以“迎奥运盛会,创文明交通,建和谐衢江”为主题的“我为北京奥运添光彩”系列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路政执法队伍的一次实战考验,是展示路政执法风采的重要举措,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本次活动组织好。竞赛绩效列入行政执法年度考核,不参加本次活动的路政持证人员,取消执法证件年度审验资格,执法人员个人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OO八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执法 竞赛 活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