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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8〕24号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在全区交通系统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根据区委办发[2008]45号文件要求,决定从4月开始到8月底,在全区交通系统内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现结合交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政法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实现“平安交通”创建目标,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突出抓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顺利进行,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要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争取在北京奥运会前,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基本化解。
三、工作步骤
1、排查梳理阶段(
2、化解处理阶段(
3、克难攻坚阶段(
4、总结巩固阶段(
在整个活动中,应将调处化解作为中心环节贯穿于始终,不可按部就班,墨守成规,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稳控,重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四、工作措施
1、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的力度。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行政复议、劳动仲裁、诉讼调解的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认真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对重信重访三次以上的,进行认真梳理,逐案分析症结所在,逐案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要坚持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和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采取领导包案、集中会办、调解仲裁、公开听证、救助救济等有效措施,务求做到“四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3、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要进一步加大以《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对非正常上访、非法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进行教育和疏导,引导上访群众用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遇到的矛盾纠纷。
4、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广济任组长,魏新德、吕长青、周建华、傅雪山任副组长,卢林高、柴红良、江红远、缪伟民、江巨康为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分工如下:胡广济同志负总责;魏新德同志负责省领导接访项目、安全生产领域和企业中存在矛盾纠纷的梳理和调处;吕长青同志负责公路段和23省道改建中存在矛盾纠纷的梳理和调处;周建华同志负责樟大线和百灵北路公铁立交建设中存在矛盾纠纷的梳理和调处,并负责系统内各类信访的梳理和处理协调;傅雪山同志负责23省道改建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矛盾纠纷的梳理和调处。
附:1、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登记表(见PDF文档)
2、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汇总表(见PDF文档)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矛盾纠纷 专项活动 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