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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文件
衢江交党委〔2014〕7号
关于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廉洁交通”目标,现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工作实际和职责,认真对照并抓好工作落实。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围绕打造“廉洁交通”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特色惩防体系,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为推动衢江区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提升网络化管理水平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机制和责任网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2、按照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结合工作特点,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科室(站)及全体人员,并对各单位落实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各单位、科室(站)定期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完成牵头负责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的情况书面报局党委、驻局纪检监察机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本单位报告职责范围内和分管科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并将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报局党委、驻局纪检监察机构和本级纪检监察负责人。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机制和一票否决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
4、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和廉政考核工作等监督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5、制定并落实《衢江区交通运输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要点》,高标准构建具有交通特色的惩防体系。开展行政监察,深化实施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力度,继续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全行业廉政保障项目化管理和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6、组织、协调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上级执纪执法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来信来访,避免重复信访、越级信访、集体上访,按时查处、报结上级批办的重要信访(投诉)件。
7、关注工作动态,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其它任务。
二、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以及市委、区委有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并将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和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开展“三学三强”活动、“三思、三观”大讨论、“中国梦想?最美衢江”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查找、认真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巩固深化“三走进”、“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和“三企工程”成果,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继续抓好作风建设八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和引导本系统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树立和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制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和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合理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和纠正影响交通执法管理形象的人和事。
3、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对照《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交通运输部“四个不准”、“八项规定”,认真查找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三、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力
1、深化推进“两项工作”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大力推进审批提速,按照材料、时间、环节和前置“四减少”要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执行提效,对上级和本局重点工作推动不力的,及时警示、约谈和问责,查处不落实的人和事。大力推进服务提质,确保审批速度、办事效率、服务效能不低于周边县(市、区)同行。
2、开展效能建设专题活动。深入推进“六项集中行动”,深化开展“三治三比”活动。加大对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三不”行为和“索、拿、卡、要”等行为的问责处理力度。遏制公权滥用,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严控“三公”支出,加大对公款浪费现象的整治力度。组织参与“评环境、评部门、评干部、评窗口”活动,树立交通行业优良形象。专门成立正风肃纪督查小组,加大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力度,充分发挥效能监察投诉平台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纠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
3、加强对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对辖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和“一线工作法”的贯彻落实,确保本局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四、完善交通特色惩防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做勤政廉政表率。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深化先进示范、警示提醒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交通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基层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每年不少于3次),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教育,落实局党委领导与各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的制度,做好新进班子、新提拔干部的廉政谈话。充分运用LED大屏、移动e管家和系统内部刊物(每月不少于1期),不断拓宽、创新载体,营造打造“廉洁交通”的浓厚氛围。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三谈一述”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决策行为。深入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大党务、政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和途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宣传教育机制、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加大对投资决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重点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主要环节制度建设力度,推进交通系统反腐倡廉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
4、加强查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时刻保持对腐败分子的严打力度和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全力支持上级执纪执法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履职,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督办机制,严厉查处纠正本系统各类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5、加强纠正不正之风工作。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千局万站优化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果。加强明查暗访,巩固治理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开展局管干部和行政执法单位的基层站所负责人“公述民评”活动、基层站所等窗口单位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规范化建设活动,切实抓好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文明示范岗、文明公路等创建活动,深化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权力阳光机制建设。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活动,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要以电子政务为载体,以实现行政执法的规范、透明、高效、廉洁为目的,配合有关部门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抓好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公共资源交易权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权的清理、规范、上网和监管等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的规范、公开、高效运行,实现各项权力在网上流转,并进入区电子政务大厅。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化、电子化。在路政各基层中队,逐步完善有关硬件装备配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在行政执法和日常管理中广泛应用信息系统,全面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积极争取实现局本级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与区权力阳光平台的对接。二是推进公路路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的网上审批、网上办事,配合区监察局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控。三是抓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五、推进“廉政保障工程”建设,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工作
1、结合交通实际,制定“廉政保障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工程建设、公路管养、行业管理、质量安全等各领域“廉政保障工程”建设工作。
2、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整治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掩盖问题、排查失职、整治不力的,要予以行政问责。
3、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行为。各单位、各职能科室加强对交通工程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履约、工程交竣工鉴定验收等重要内容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对系统所有交通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要适时派遣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督查。加强工程合同尤其是廉政合同以及工程变更的管理与监督,督查有关部门、人员严格规范相关程序。
4、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要经常研究交通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对建设、监理市场主体各方的诚信管理,不断规范市场行为,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5、加强和完善交通工程廉政监督等各种交通工程建设保廉机制。深化实施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机制,推进交通工程廉政监督全覆盖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廉政纪律,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纪检监察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重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在整合监察力量、探索创新效能监察方法上下功夫,真正实现交通建设工程重点环节、重点时节全过程的廉政监察,促进和强化工程规范管理与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优质、廉洁、高效、安全。
主题词:党风廉政 要点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