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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13〕25号
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3年
“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法治办《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衢江法治办〔2013〕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今年开展“浙江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紧紧围绕全年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结合交通项目建设政策处理,重点宣传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行政强制法》、农村公路联网工程建设等。
二、时间安排
从5月上旬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期间,我局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一次全局机关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发挥“交通人文大讲堂”的集中学习的平台作用,重点传达贯彻学习《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二)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三)重点路段张贴一批标语。要在主要路口、重点路段张贴法制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四)开展现场法律法规宣传与咨询。组织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置临时法制宣传和咨询点,答疑解惑,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五)积极参与开展“文明出行我践行·争做最美衢江人”宣传实践活动,走上街头,在劝导不良交通行为的同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按照区法治办要求,积极参与第三届全省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七)以我区“五边三化”行动为契机,开展国省道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八)认真准备迎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次宣传活动列为全年普法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注重发挥公路部门现有的宣传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基层、注重实效。要把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与交通普法实践相结合,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需求开展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传播法律知识,阐释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
(三)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在活动中,要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相结合的方式途径,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要充分发挥各乡镇交通管理员的作用,利用“交通人文大讲堂”、“普法短信”、“普法展板”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收集信息,及时总结。各单位要注意总结“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收集宣传活动的相关数据、图片、音像等资料和信息。请于6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情况报局政策法规科。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法治宣传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区法治办,区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