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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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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13〕4号

 

 

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3年春运将于1月26日开始,3月6日结束,为期40天。为做好我区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春运工作是交通行业开年的头等大事,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责任重大。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衢江”的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全力以赴保障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努力让旅客走得及时、走得满意、走得安全。为此,要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在组织机构、值班制度、应急预案、安全管理以及春运快报、统计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管理上不松劲、行动上不脱节”。区局将于近期对各单位春运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春运开始前,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以安全为重点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春运顺利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决不留死角和后患。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区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柏青任组长,魏新德、吴锦宏任副组长,叶迅、刘小燕、黄诚、夏黎平、张三川、柴红良、张学军为成员。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联系电话:3678831、8068066。请各有关单位于1月23日前将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工作部门及值班电话报局春运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春运安全是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在春运期间的首要任务,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贯彻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商请市道路运管部门要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严把车辆技术关。对申请加班线路的企业,必须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重视农村班线尤其是山区支线的安全管理。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安排好客运旺盛时的加班运力,并加强乡镇客运站(场)的源头管理,防止超载。对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客运班线进行检查和调整,禁止夜间运行。要从源头上制止客车超载现象,严格车站门检制度,决不让一辆超载车辆出站。要加强对站外包车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商请市港航管理部门继续实行春运准入制,严把安全关。对九龙湖景区、重点渡口特别是乌溪江库区渡口的春运安全,严加防范。加强现场监管和水上航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客船(包括乌溪江库区渡船)必须先签证后放行,客运高峰时段,应派员到重点部位维护秩序,确保水上春运安全。

公路管理段要加强公路、桥梁的养护与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春运前要组织对全区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养护与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稳定路况,特别是高边坡、高挡墙路段的加固和养护,谨防春运期间发生大面积塌方等事故。要组织应急小分队准备好必要的扫雪机具、防滑路料,制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春运期间,确实急需要施工的项目,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部、省有关规范要求设立醒目的反光施工标志和安全设施,并落实专门人员管理,确保车辆双向通行。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交通组织无序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停业整顿。对雪阻、冰冻地段和塌方、滑坡等,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保障公路运输安全畅通。对事故多发路段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修复损毁的交通设施,保护好路产路权,保障春运公路安全畅通。加大工程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施工路段安全标志,做好“三度一排”和防触电、防冻、防汛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服务,树立形象

春运既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检验,也是我们新一年各项工作的开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诚信守诺,把“高效率运转、高质量服务、高要求管理”的理念切实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 ,要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确保交通执法文明规范。

四、健全应急机制,保障运输畅通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据气象部门预测,2013年春运期间,预计有较明显的冷空气约5次,冷空气影响前后和阴雨日,对春运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要认真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要提前准备,一旦出现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要迅速采取措施,增派维护人员和设备,及时予以清除。密切关注运输市场动态,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五、加强值班,做好宣传统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春运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春运的联络、协调、统计、信息收集,接受和处理投诉。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实行每日一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宣传交通建设成果在春运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宣传春节运输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宣传春运中各项便民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

春运结束后3天内,各单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区局春运办。联系电话:工作时间8068066(区局), 3025438(区公路段);夜间和节假日,3678820(区局), 13587103878(区公路段)。

 

 

                                          二O一三年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   春运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区府办,区安委办。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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