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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12〕88号
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要求各乡镇
(办事处)上报交通管理员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衢江编〔2012〕41号《关于确定乡镇(办事处)交通管理员的批复》精神,请各乡镇(办事处)将交通管理员名单(原则上由农技员兼任)纸质加盖公章在12月31日前上报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夏黎平, 联系电话:668789。
特此通知。
附件:1、交通管理员职责
2、乡镇(办事处)交通管理员名单上报表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交通管理员职责
交通管理员隶属各乡镇(办事处)管理,代表乡镇(办事处)履行好乡道和村道管养责任主体职责,并协助配合辖区内县道以上公路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及其下属区公路管理段指导。其具体职责:
(一)负责乡、村道大中修和水毁工程的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并组织实施。
(二)积极配合区公路管理段做好县道的养护管理及大中修和水毁等自然灾害修复工程的政策处理与协调工作。
(三)负责乡、村道桥隧的养护与管理,开展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危桥改造。
(四)负责村道公路管理和路产保护工作。协助区公路管理段做好乡道以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五)加强对村道养护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明确村道养护内容和目标,建立考核制度。
(六)按时、保质报送各种公路统计报表,建立健全乡、村公路技术档案。
(七)做好农村公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
主题词:交通 管理员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