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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JD01-2017-0007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江区政办发〔2017〕118号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5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7〕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任务,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建成布局合理、单独设置、功能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综合文化站,与现有的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共同形成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两级全覆盖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网络,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要建成示范性综合文化站,争创特级或一级文化站。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养、扎根基层的专兼职文化人才队伍,全面实现每周免费错时开放服务42小时以上。 二、基本任务 加强资源整合、盘活存量,通过提升、改造等方式,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要求,以服务人口(常住人口)为基础,在乡镇(办事处)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的区域建设单独设置的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做到一乡镇(办事处)一站。 (一)整改提升一批。对于已符合单独设置要求,面积达到规定标准,位置满足群众方便参与要求,消防及房屋质量达到安全规定的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重点做好场所功能整合及环境布置,完善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活动参与率,争创省定特级、一级站或实现等级进位。 (二)规范改造一批。对2016年通过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办公楼等过渡方式整改,占用村(社区)文化活动阵地,以及其他原因不符合文化站建设要求的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要通过盘活存量、调整转换、集中利用等方式,统筹整合资源,腾退移用场所,改造成面积达标、单独设置的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并规范服务功能区域的设置,完善服务项目和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全面达标或等级进位。 (三)示范创建一批。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健全文化站的设施网络,改善基础设备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工作队伍,提高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区要努力建成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机制灵活、保障有力、服务优良的示范性文化站,充分发挥其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排查。1.开展大排查。要在2016年整改基础上,组织乡镇(办事处)进一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认真摸清底数,全面真实反映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现状,并汇总上报区文广局,建立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资料库,真实、有效反映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基本面貌。2.制定提升方案。要根据排查情况,按照整改提升一批、规范改造一批、示范创建一批的工作要求,制定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提升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一站一策”的办法,分类分批将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提升工作落实到位。 (二)清理整治。1.因地制宜,细化分类。要对提升方案进行全面细化,按照一乡镇(办事处)一任务清单的要求,落实整改提升具体措施,对照计划时间,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2.严格标准,抓好落实。要按照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要求(见附件1),落实人、财、物各方资源,扎实推进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整改提升建设,完善功能设施,配齐器材设备,配齐文化员,丰富文化服务项目和内容,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要建立整改提升月报工作制度,每个乡镇(办事处)要列出整改进度及下月工作任务,每月3号前上报区文广局汇总。区文广局实施动态监管,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三)督查总结。由区文广局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整改提升情况进行督查。积极探索建立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长效治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服务效能抽查,防止场地挤占挪用、人员被抽调、服务活动断档等现象再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文化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规范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改造和提升工作的领导,有效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抓紧抓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区文广局要加强对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的业务指导,落实督查机制,共同推进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办事处)是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实施和管理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场地不挪用、经费有保障、人员在岗位。区文化行政部门是乡镇文化站业务指导责任单位,要在空间布局、管理制度、资源配置、管理运行等方面加强指导,全面提升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区文化馆和图书馆要在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的活动开展、人员培训、项目设置等方面给予指导。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按规定免费开放后,区财政将免费开放定额补助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各乡镇(办事处)要逐年增加日常运转和文体活动、文体团队及人员培训等文化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工作考评办法,将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和运营管理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办事处)年度综合考核(区委发〔2017〕20号)。区文广局要从机制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不定期组织开展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工作,抽查及整改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等次的依据。年终由区文广局牵头对各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运营管理进行考评,考评情况报区督考办纳入考核计分。
附件:1.衢江区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要求 2.衢江区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重点乡镇(办事处)管理考核办法 3.2017年衢江区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见PDF文档)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衢江区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要求
一、建站要求。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应单独建设,不得被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开展与文化无关的经营性活动。省级中心镇要建有乡镇图书分馆,支持和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图书馆乡镇分馆,鼓励建设24小时图书馆,推动图书馆分馆建设。鼓励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在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时,重视空间布局的可变实用和时尚精致,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休闲环境。 二、面积要求。服务人口在5万人(含)以上或者是省级中心镇的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jiangqu/20210607/30872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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