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投融资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的关键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
1.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核准事项最少化。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及时修订并公布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及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和审批层级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减少省、市级核准事项。对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的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
2.推进企业投资便利化管理改革。对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对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实行并联核准,探索建立多本合一、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积极探索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推进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取消技术审查类的相关审批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推进市县行政审批一体化改革,依法有序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同步下放,减少审批层级;积极推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经验,打造行政审批效率最高省份。
3.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负担。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清理,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压缩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引导审批服务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加大“机器换人”力度,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等领域改革,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完善公路收费政策,规范机场、铁路、港口码头及海关监管区收费。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加强资金清欠工作,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
4.营造公平开放的企业投资环境。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平等开放投资领域。进一步放开交通、水利、环保、能源、电信、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以及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科技等社会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加快放开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推进且适宜市场化运作的重大建设项目,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二、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5.加快政府投资领域立法。推进制订《浙江省政府投资条例》,进一步加强对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管理,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完善相关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原则上不支持经营性项目。
6.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准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自然垄断产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也可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引导。深化财政资金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资金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制度、竞争性分配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规范管理政府出资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海洋产业基金等各类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7.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编制实施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明确计划期内的重大项目,并与中长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建立覆盖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库,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政府投资。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要在科学论证基础上,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简化相关文件内容和审批程序。
8.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投资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工期等要求,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在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运营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强化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完善竣工验收制度,建立后评价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和媒体对政府投资进行监督。
9.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建立统一的省级PPP项目库并对外发布,积极发挥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在新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领域,逐步增加使用PPP模式比例,加快推进杭温高铁、杭绍台高铁等PPP示范项目建设,将是否适用PPP模式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构建多元化退出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完善保险资金等参与PPP项目投资机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PPP项目特点的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等方式支持PPP项目建设。
三、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
10.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推动七大万亿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加快省内法人金融机构上市、重组、并购步伐。依托资本市场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省内国有企业以上市资源为目标开展并购重组,实现间接上市。搭建上市公司并购平台,鼓励上市公司开展产业并购整合,推动以获取技术、人才、品牌、渠道等为主要目的的跨国并购。大力拓展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融资,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投入需求。支持中小企业积极拓展融资工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积极推进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投资、贷款、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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