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
现将《2018年度区直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2018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全民学宪法”行动,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 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法治讲座、法治论坛、读书会等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职人员不少于40学时。做好本单位区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4. 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各单位橱窗、展厅、门厅,各党务、政务网站、主流新媒体以及各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要开设法治类宣传专栏、专题,保证更新频率。
5.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围绕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绿色金融、“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法律规章制度宣传。
6. 抓好地方法规学习宣传。突出《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衢州市信安湖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宣传。
7.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8. 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做好迎接省、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准备工作。
二、个性工作
(一)区委办
1. 牵头制定全面深化法治衢江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普法教育与法治衢江建设一体同步开展。
2.协调组织开展“最多跑一次”等重点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系统梳理,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法治教育和辅导讲座,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3. 组织区委办干部专题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
(二)区府办
1.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章》《宪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宣传。
2.加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做到法治教育日常化,将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习内容,提高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4.做好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解读。
5.做好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相关工作。
(三)区人大机关
1.结合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在开展监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认真组织对法院执行工作、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等内容监督。
2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为代表服务、支持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过程之中,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四)区政协机关
1.组织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宪法》《政协章程》等专题学习,并运用自办媒体开展相关宣传。
2.坚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重点领域,组织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民主监督工作,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组织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开展送法律进基层活动,举办法律咨询、法律讲座,赠送法律宣传手册、书籍等。
4.组织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对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进行专项视察。
(五)区纪委监委
1. 开展《监察法》专题学习宣传。通过主题党日、微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宪法》《监察法》,做到纪检监察干部熟知《监察法》、用好《监察法》。组织开展《监察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海报张贴等宣传展示,增强人民群众尤其是监察对象对《监察法》的了解。
2.开展拟提任区管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坚持区管领导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制度,凡拟提任的区管领导干部,都须在公示期内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增强领导干部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六)区委组织部
1.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2.抓好重点内容的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通读宪法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宪法和党章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3.强化学法举措。将宪法和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定期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讲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1次,各部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4.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考核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凡任必考法律知识制度,凡新提拔任命的区管领导干部,都必须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在领导干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述职述德述廉述责基础上,开展述法工作。
5.加强对干部法律素质的考察。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内容,重点了解掌握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
6.加强基层党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基层党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专题培训。借助党群服务中心、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平台,推动基层党员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抓在平常。
(七)区委宣传部
1.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会同区法治办共同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和指导。宣传全区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特别是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配合有关单位共同做好专题宣传。
2.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协助做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
3.认真落实新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健全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统筹、指导区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设法治宣传专栏专题专版,每年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播出)一定数量(时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公益广告,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4.协调全区各新闻网站、政务发布、两微一端积极参与社会普法,引导各类互联网企业和相关商业机构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和平台参与全民学习宪法法律活动。
5.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核心价值观建设,增强法治建设的道德底蕴。在农村文化礼堂中融入法治元素,推进法治文化进村入户。
(八)区委政法委
1. 深入推进“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开展《宪法》《网络安全法》等宣传教育。
2. 结合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3. 结合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活动等时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专题培训。
(九)区信访局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信访工作制度、信访法规制度规定,向机关、单位、社区、乡村、企业等场所普及。
2.大力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集中组织开展遵守宪法法律、依法依规信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十)区委老干部局
1.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宣讲,维护老年人权益。
2.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关工委依托“五老宣讲团”,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宣讲。
(十一)区编委办
1. 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
2. 结合机构编制业务,着重对实名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办理开展宣传。
(十二)区机关工委
1.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纳入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班及区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内容。
2. 根据上级要求,将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各单位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十三)区委党校
1.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机关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
2. 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法治内容纳入主体班教学计划,开设法治专题教学模块、组织法治思维互动研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3. 根据公务员培训计划,适时举办法治专题研修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必修课。
(十四)区台办
1. 搞好普法教育,会同有关单位搞好赴台团组行前普法教育。
2. 开展好对台胞台属、台资企业《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的普法宣传活动。
(十五)区档案局
1. 结合“6.9国际档案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参与“全民学宪法”行动,同时面向全区档案工作者开展党内法规、地方法规、档案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宣传。
2. 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其他人员不少于2次,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3. 加强基层依法治档,开展区直机关单位档案年检,依法提高各单位档案意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十六)新闻中心
1. 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根据区委宣传部的安排和指示,在《今日衢江》报纸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专题专版,每年在重要版面制作法治宣传教育公益广告。
2. 在新闻网站上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根据区委宣传部的安排和指示,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和平台参与全民学习宪法法律活动。
(十七)区总工会
1.指导和监督各级工会依托基层工会服务站、工会服务中心大厅等载体,多种形式宣传劳动法律知识。
2.建立健全流动维权服务岗制度,发挥工会调解组织作用,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将劳动争议在源头解决,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引导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十八)团区委
1. 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 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团组织,协调青联、青企协等团属青年组织,配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3. 与区司法局、区法治办共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三禁三防三自”活动,组织组织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 将“亲青帮”“青少年维权岗”作为法治宣传和教育的平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宣传,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十九)区妇联
1.大力宣传国家保护婚姻、家庭、妇女和儿童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舆论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2.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面向妇女群众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妇女群众的法律素养。
(二十)区科协
1. 组织法治宣传科普活动进基层,结合科普活动走进农村文化礼堂、学校等契机,将法律知识作为科普内容,以图板展示形式向群众普及。
2. 开展《科普法》普及宣传,结合全国科技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组织科普志愿者深入基层,宣传和贯彻落实《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引导公民参与科普活动。
(二十一)区工商联
1. 利用微信群、公众号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强化企业家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
2. 开展合同法、商标法、环保法等与市场经济运行、管理及环保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 指导建立商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指导和监督各级商会建立商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多种形式宣传劳动法律知识,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二十二)区行政服务中心
1. 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领域法律法规讲座。
2. 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相关普法宣传。
(二十三)区人力社保局
1.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积分制、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一般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
2. 在全区公务员队伍中组织实施“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使公务员普遍接受一次宪法、行政法和公务员法学习培训,了解掌握宪法、行政法和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提升我区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劳动领域重点法规的宣传。利用法治宣传月、劳动者权益保护周等重大时间节点,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规范用工管理,解决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四)区民政局
1. 结合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申报工作、省级和市级示范型农村社区评估工作,推动城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 每年举办一期社会工作者培训班,加强我区社会工作者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3. 协助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全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三治融合”示范村建设工程。
4. 推动落实完善“五民主三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要求,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二十五)区民宗局
1.开展“宪法进宗教场所”宣传活动,开展宗教法律法规政策普及性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重点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依托国家宪法日、重大宗教活动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宗教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宗教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规范全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各专项治理工作,对各种打着宗教旗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依法惩处,依法处置涉及宗教的违法建筑,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提升普法效果。
(二十六)区综合执法局
1.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城管法治志愿服务活动。
2. 强化执法能力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 做好重点工作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三改一拆”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使公众了解支持“三改一拆”。
(二十七)区法制办
1. 组织实施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做好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发挥行政复议职能,着力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2. 做好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安排等相关工作,带动各级政府学法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借助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
4.开展政府规章宣传。通过规章编译、解读、案例指导等形式,深入做好政府规章宣传工作。
(二十八)衢江经济开发区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辖区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开发区日常行政管理和服务过程。督促企业落实普法责任,指导企业加强对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企业诚信守法情况与扶持政策和评优评先挂钩。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送法进企业”活动及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工作。
(二十九)区发改局(物价局)
1.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确保法治宣传教育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衔接与平衡发展。
2.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村(居)民诚信守法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十)区经信局(商务局)
1.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节能法等与市场经济运行、管理及节能降耗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意识。
3.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指导企业加强法律顾问建设,配合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试点工作,把企业尊法守法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重要内容。
4. 结合中美贸易摩擦应对,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法律服务月”活动。
5. 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围绕典当、拍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外资、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境外投资等事项,组织我区商务系统行政审批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审批业务工作培训。
6.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7. 按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
(三十一)区安监局
1. 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衢江实际做好深化细化与贯彻落实工作。
2. 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知识答题或竞赛活动。公布典型事故和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与市联动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3.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发放《公众安全知识读本》。
(三十二)区统计局
1. 面向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宣传,具体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2. 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宣传。
(三十三)区住建局(区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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