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
根据省《疫情防控高风险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指南》,为全面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并防”策略部署,现就我区“物防”工作制定滚动推进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局《疫情防控重点食品大检查工作方案》(浙市监〔2020〕12号)明确的重点主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提供生食类水产品的餐饮单位)、重点产品(进口或来自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以及检查重点,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全面查、重点查、回头查、大督查,彻底摸排清查底数,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实施滚动检查机制,形成问题销号管理,确保监管闭环、“物防”有效,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二、推进计划
(一)全面查(6月26日前)。根据规范标准,各食安(物防)工作专班成员要指导督促各市场监管所对“重点主体”经营的重点产品开展全面检查,了解掌握工作底数,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相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发现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立案查处或取缔。
2.督促重点主体对重点产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一是进口畜禽肉类产品或水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供货商相关索证索票信息;二是生猪产品,是否有“两证一报告”: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分销凭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三是禽类产品,是否具“一证两标”: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农业部门规定的检疫合格标志、企业产品标识。对无法提供或不能正确提供上述相关来源证明材料的产品一律查封。
3.督促重点主体依法对重点产品的储存、清洗、切配加工、销售、相关工具消毒等全过程操作规范,检查发现上述情况操作不规范一律要求整改。
4.告知“重点产品”经营者,我省即将使用“浙冷链”App对“重点产品”进行扫码管控。
各所要在该阶段及时整理报送相关数据情况包括检查户数、无照无证数、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数、立案查处户数、取缔户数、进货查验问题发现户数、已整改户数、未整改户数及情况、操作规范发现问题户数、已整改户数、未整改户数及情况、该阶段工作小结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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