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普党政办[2014]208号)和《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舟普组 [2014]56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通过人才所在单位和普陀人才网进行公示无异议,现认定陈丹群等29位同志分别为普陀区人才安居工程保障范围第十类和第十一类人才(见附件)。
附件:普陀区第十批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认定人员名单
附件:
第十批人才认定名单 (第10-11类)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 学历/学位
(全日制) 拟认定
人才类别
1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陈丹群 女 华中农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 十
2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王艺璇 女 中国计量学院 硕士研究生 十
3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王超 男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硕士研究生 十
4 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合作与招商局 王佳颖 女 宁波诺丁汉大学 硕士研究生 十
5 舟山市普陀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钟方睿 男 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和贝德福德新学院 硕士研究生 十
6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 郑泽方 女 英国纽卡斯尔大学 硕士研究生 十
7 舟山市普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 吴琼 女 浙江大学 硕士研究生 十
8 普陀医院 蔡志坚 男 温州医科大学 硕士研究生 十
9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胡洁 女 浙江海洋学院 硕士研究生 十
10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龙珊珊 女 同济大学 本科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