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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企业退休人员 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2021-06-04 普陀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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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舟人社发〔2017〕8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6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且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

二、体检时间

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每两年安排一次。本次体检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集中体检时间由指定医院统一安排。

三、体检项目

物理检查(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甲胎蛋白(AFP)定量、B超(肝、胆、双肾)、心电图、胸片、眼科和耳鼻喉科常规检查。价格标准为每人每次150元。

四、体检医院

(一)区内体检医院。普陀医院、普陀第二人民医院、普西医院、广安骨伤医院、舟山市普陀广华医院、东港健达骨伤医院、普陀仁健门诊部、六横中心卫生院、虾峙中心卫生院、桃花中心卫生院、朱家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展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区外体检医院。市和其他县(区)人力社保局确定的体检医院均为我区体检医院。

五、体检办法

(一)企业退休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凭舟山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及时刷卡体检。

(二)各单位和社区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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