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沈街处办〔2019〕12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沈家门街道海上安全铁拳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船舶服务站、海运企业、远洋企业:
现将《沈家门街道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沈家门街道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深化春季海上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舟普安委〔2019〕7号)要求,为确保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沈家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铁拳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海涉渔涉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顿海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秩序,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问题,降低海上安全风险,建立完善海上安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海上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及其以上海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大排查工作内容
1.全面摸清沈家门辖区内涉氨冷藏、帆张网、深水流网、渔运船等10人以上高危渔船情况;
2.全面摸清沈家门辖区内非辖区船籍港渔船情况;
3.全面摸清沈家门辖区内从事非渔业运输活动行为的渔业船舶情况;
4.全面摸清每条渔船主机、辅机、舵机、锚机等四种机器情况;
5.全面摸清每条渔船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导设备、灯光声号设备等四类设备情况;
6.全面摸清每条渔船编组生产、定人联船、点验提醒、动态监管、进出港报告制度等五项制度执行情况;
7.全面摸清沈家门辖区内客渡运船舶船上设备应使用船用产品而使用非船用产品的情况;
8.全面摸清内河船舶在沈家门辖区内(海区)装卸作业、海上施工情况;
9.全面摸清沈家门辖区内船舶AIS设备、雷达设备、救生与消防设备等配备和使用情况;
10.全面摸清沈家门辖区内出运砂石码头宕口的安全管理情况;
11.全面摸清沈家门辖区内船员持证情况及驾驶人员避碰规则及商渔船防碰撞知识的掌握情况;
12.全面摸清沈家门辖区内航运公司渔区航行、应急演练等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二)大整治工作内容
1.严厉整治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特别是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行为;
2.严厉整治不按规定值班了望,特别是航行、锚泊和恶劣天气、海况过程中船长擅自脱岗或疏于瞭望等行为;
3.严厉整治编组生产不落实,特别是编组生产责任不到位、海上实际生产编而不实等行为;
4.严厉整治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救助终端设备行为,特别是擅自拆除终端设备、长时间不开机甚至拒不开机等行为;
5.严厉整治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特别是船长不适任、职务船员“人证不符”等行为;
6.严厉整治不遵守船籍港管辖要求,特别是实际船东为本地渔民的外地(省)籍渔船;
7.严厉整治存在火灾事故隐患的客渡运船舶;
8.严厉整治违反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行为;
9.严厉整治雷达、AIS、消防、救生等设备存在缺陷或隐患的船舶;
10.严厉整治无证人员上船工作或服务行为;
11.严厉整治无证船舶、证书失效船舶参与海上运输行为;
12.严厉整治出运砂石码头违规装载行为;
13.严厉整治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航运公司;
14.严厉整治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海上施工行为;
15.严厉整治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大提高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