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属各建筑业企业和区外施工(监理)企业、在普工程项目部(监理部):
根据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普陀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程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
普陀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文明施工意识,减少建筑施工对市容环境的影响,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查改一批文明施工问题,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不文明施工行为,曝光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严厉查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深化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夯实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底。
四、整治内容
(一)施工围墙(围挡)及大门
1.大门。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和门卫值班室,出入口应整洁有序。出工地车辆进行规范冲洗,无泥沙滴抛洒等现象。
2.施工围墙(围挡)。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围挡)。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围墙(围挡)样式应符合有关规定,城区主干道、次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得低于2.2米;围墙(围挡)上须刊载 “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封闭围墙(围挡)墙体面积的30%,且分部均匀;并运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刊播“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围墙(围挡)应定期检查、清洗和刷新,发生歪斜破损应及时整修更换,保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二)公示标牌。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三)施工场地。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应设置循环硬化道路,路面应平整坚实;主要道路应设置排水沟,且排水通畅无积水;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施工现场不得有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施工扰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