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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横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提升全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能力,结合我镇实际,对《六横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六横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火灾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日常办事机构
2.3 前线指挥机构
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2 林火监测
3.3 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预案启动
4.3 火灾扑救
4.4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善后处理
6.应急保障
6.1 通信和信息保障
6.2 后备力量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培训演练
7.附则
7.1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 预案管理和更新
7.4 预案制订与解释
7.5 实施时间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能力,力争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省、市、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六横镇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响应、保障有力。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居)要落实森林火灾各项预防机制,做好随时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4)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合理用兵、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1.5火灾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前线指挥机构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六横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是全镇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
镇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六横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2)制定、完善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有关预案、规定和制度;
(3)及时掌握森林火险等级变化和火情动态,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范围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4)处理其它有关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重要工作。
2.2 日常办事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会发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六横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处置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承担镇指挥部日常工作;
(2)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做好森林火灾信息搜集、科学研判,及时向镇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4)综合协调全镇各类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本预案演练和相关指挥人员培训工作;
(5)指导协助村(居)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6)汇总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7)完成镇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3 前线指挥机构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行动实际需要,经镇指挥部主要领导同意,成立镇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3.1 前线指挥部组成
前线指挥部由镇指挥部有关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森林火灾发生地村(居)负责人组成。
2.3.2 前线指挥部职责
(1)综合调度。统一调动各类扑救力量,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火灾扑救情况,及时协调落实通信联络保障、火灾发生地瞭望监测及部门之间协作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2)后勤保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运,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专业咨询。组织有关人员对森林火灾事故现场地势、气象、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4)宣传报道。协调有关宣传、新闻单位,按照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求,组织森林火灾事故新闻报道,做好信息统一发布,及时消除负面信息影响;
(5)现场督导。检查、监督火灾发生地村(居)贯彻落实上级对扑火救灾行动的指示精神,指导事发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3.1.2 预警发布
根据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各村(居)、部门和公众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村(居)及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村(居)及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巡护和瞭望监测,传达预警信息,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村(居)及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消防检查,并根据天气变化,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3.2 林火监测
镇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核查情况,掌握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情后及时报告,形成立体型林火监测网络。
3.3 信息报告
各村(居)、森林旅游景区等发生森林火灾(包括一般火情、林内异常烟雾)必须立即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在组织快速扑救的同时,立即向区指挥办报告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发展趋势,已出动或到达火场的人数,火场指挥员,火场气象信息等已知的基本情况;森林火灾上报过程中,报、接双方工作人员均要做好报告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报告或隐瞒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