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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横镇关于开展春雾季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渔船管理服务站、休闲渔船经营管理单位:
《六横镇关于开展春雾季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 |
六横镇关于开展春雾季渔船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当前舟山近外海渔场已进入春雾季,浓雾、低气压等恶劣天气频发,极易引起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3月12日凌晨1时许,浙岱渔02611在返航时途经164海区6小区(东经124°00′10″、北纬31°42′2″)时被大轮碰撞,渔船沉没,目前船上2人获救,12人至今仍下落不明。为切实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各类渔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雾季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春雾季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渔业船舶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事故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船舶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六横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 社会发展局分管渔业安全副局长任副组长,渔农科、六横渔政渔监站、各渔船管理服务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部署、指导、监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3月14日开始至2019年4月30日结束。
四、实施内容
(一)高度重视春雾季及恶劣天气期间的渔船安生产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在外作业渔船特别是高危作业渔船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渔船在航行、作业时要使用安全航速;要求在靠近大轮习惯航线、夜间、浓雾等情况下,渔船船长要亲自值班驾驶,并切实落实值班瞭望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遇船舶交汇,要采取正确避让措施,不得侥幸冒险航行或“抢船头”航行,防止发生渔船碰撞事故。
(二)采取船东船长自查自纠、渔船管理服务站分类排查、渔农科全面核查的办法,开展春雾季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一律停航整治,严格按照“检查一艘、合格一艘、放行一艘”的原则,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坚决防范渔船“带病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