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桃镇政〔2019〕37号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舟普安委办〔2019〕24号)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8日
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舟普安委办〔2019〕24号)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总体部署,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对象
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医院、学校、危化企业、船舶修造企业等12类重点场所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5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镇“一岗双责”相关各部门(办)、各社区村(居)和相关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职责和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召开会议等形式,全方位营造活动氛围。
2.明确工作标准。各部门要对照《普陀区行业部门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和《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附件1)指导社会单位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至10月10日)。
3.全面组织培训。各部门要对相关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针对《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的专门培训,讲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报消防安全形势,指导相关人员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整改要求。
4.单位自查自改。5月底前,各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场所)使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承诺表》(附件2),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要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5月底前,各部门要将收集的自查表报镇消安办。
5.严格执法检查。6月至8月,镇消安办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完成自查单位(场所)开展全覆盖抽查。发现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如实发现隐患问题,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亡人和造成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逐起组织调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
6.推进全面治理。镇消安办牵头负责督促各社区村、镇机关各办(部门)广泛开展上述14类重点场所排查治理,镇机关各办(部门)要在5月30日前把3人以上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矿商贸企业中存在“多合一”场所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承诺表》报送镇消安办。
7.综合施策推进。要认真落实上级政府的“三服务”要求,对按要求完成自查自改的守规单位(场所),要减少干扰;对违规的单位(场所),要提高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的,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要积极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有奖举报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整改,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判定,进行挂牌督办并向媒体曝光。
8.突出重点防范。紧盯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在省内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19年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重大活动,按照相关活动总体部署,强化社会面管控,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9.日常工作回顾。镇消安办将制定工作评价标准,结合各部门上报情况和上级检查稽查情况,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综合评判,有关情况及时通报。
10.开展总结验收。镇消安办将适时开展总结验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由镇长林敏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涛为副组长,各社区村(居)负责人、镇机关相关各办负责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镇消安办负责。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专项行动水平。
(二)深化翻身仗行动。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将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翻身仗行动的具体抓手,提升居住出租房(民房)、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状况。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督导检查。领导干部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风险隐患在一线消除。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镇党委政府将根据有关纪律规定,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
2、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承诺表
3、桃花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服务队
4、桃花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分工表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8日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
一、自查和自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问题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饰。
自查方法:对疏散走道、楼梯间、设备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等重点部位的装修材料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
(二)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用彩钢板搭建的,彩钢板芯材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自查方法:对彩钢板芯材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拆除或者更换。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禁放烟花爆竹,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建筑原始资料、采样核查等方式,查看建筑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
自改措施:将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更换;无法更换的,应在周边明显位置设置禁放烟花爆竹提示,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应通过动火审批,并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四)电气线路应敷设在不燃难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应采用不燃隔热材料。
自查方法:查看电气线路是否穿越或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是否设置易燃可燃材料。
自改措施: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处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分隔。
(五)大型活动现场布展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饰。
自查方法:对现场装修材料进行燃烧测试,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
二、自查和自改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问题
(一)建筑地下与地上连通处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首层通往地下的楼梯间是否安装防火门,地下烟气是否会直接进入地上、楼梯间。
自改措施: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二)建筑住宅与非住宅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住宅与非住宅分隔处是否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改措施: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三)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应保持完好。
自查方法:查看防火隔墙是否开设孔洞,防火卷帘是否破损不能正常升降,防火门是否能正常打开、完全关闭,防火窗是否缺失、破损。
自改措施:封堵开设孔洞的防火隔墙,维修或更换损坏的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四)楼梯间、前室防火门应常闭。
自查方法:查看楼梯间、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关闭,闭门器、顺序器是否损坏,从而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
自改措施:及时关闭防火门,门上张贴“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状态”警示标语;维修更换损坏的闭门器、顺序器。
(五)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缝隙应用防火材料填充、封堵。
自查方法:查看楼层楼板、管道与墙体间、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连接处是否留有孔洞、缝隙。
自改措施:对孔洞、缝隙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自查和自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的问题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应24小时保持畅通。
自查方法: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或其他妨碍人员疏散的情况,如疏散通道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板、安全出口上锁、封堵等。
自改措施:采用打通、拆除、清理等方式恢复畅通。
(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不应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自查方法:查看室内门窗周围,是否设置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等情况。
自改措施:拆除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确需设置铁栅栏、防盗窗(网)的,应易于从内部开启,人员能顺利通过。
(三)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自查方法: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搭建临时建筑、随意停放车辆、堆放物品、设置围墙、铁栅栏等影响人员疏散、消防车辆通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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