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政办〔2019〕11号
关于印发《东极镇旅游观光车整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东海极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普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普陀区2019年开展突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舟普安委〔2019〕1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消除当前岛内存在的突出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遏制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东极镇实际情况,现将对岛内旅游观光车进行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陀区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时消除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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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目前东极岛共旅游观光车车辆19辆,属东海极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正常运营是6辆,未运营是13辆等待上牌。6辆运营车全部办理保险手续。
整治步骤
旅游观光车整治管理行动从6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10日)。成立旅游观光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工作职责,进一步掌握车辆底数。召开观光车整治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探讨车辆安全管理运行规则。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10月11日)。集中整治19辆观光车,按职能部门要求,车辆统一管理,规范、合法运营。规范道路设施设置,加强驾驶员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三)总结阶段(10月12日—11月30日)
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措施,查找短板,完善观光车安全运营,并将整治成果及时报送区安委办。
四、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旅游观光车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东极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并具体实施旅游观光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查酒驾、超载违法行为,加强日常交通秩序管控工作,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经贸办:负责各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及时整改有安全隐患的道路以及交通标志标线。
旅游办:设立并划分旅游观光车行使路段,加强对公司票务管理,开展对驾驶员文明礼仪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