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机关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开办诊所领域扩面延伸,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优化流程、依法办理”的工作要求,通过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材料精简,数据共享、部门联动,推进诊所设立“一件事”一站式联办工作、一体化服务的办事模式,实现一站式受理、一体化服务的办事模式,推进诊所设立“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二)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超过300平方米已办理装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整合多头申请,实行“一门进出、一窗受理”。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实行诊所设立“一件事”并联式办理模式。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诊所设立“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整合市监、住建、生态环境等需办理的各项业务由各部门多头受理改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配备服务专员,负责诊所设立“一件事”咨询导办等前端服务;卫健综合受理窗口配备业务骨干,负责诊所设立“一件事”材料综合受理及信息传递、材料流转、出件、寄递等业务。申请人现场完成申请材料递交后,通过“诊所设立一件事全程网上办平台”上传推送部门对应材料,各有关部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申请、审批等事项并联办理,办理结果归集综合窗口统一出件。
(二)精简办事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大力推进诊所设立“一件事”办理“减材料”工作,由卫健牵头,联合市监、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梳理诊所设立“一件事”办理所需的各类材料,整合归变为一套材料,取消申请人重复提交的材料,对能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材料一律取消,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推行诊所设立“一件事”办理申请一表填报,将各种表单整合归并形成诊所设立“一件事”联合办理申请表,确实不能整合进去的表单,作为附表,一次填报。诊所设立“一件事”全流程一次性办理的,凡是综合受理窗口已收取并经认证的材料,后续办理各环节应通过部门间共享方式获取,相关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经共享获取的材料,需要存档的,应在材料上注明“该材料系部门共享获取”字样,以区别部门间共享材料和申请人提交材料。不能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由受理窗口扫描复印,并注明“该材料系窗口复印(扫描)获取”字样。
(三)优化办理流程,实行“并行办理,网上办理”。理顺诊所设立“一件事”业务办理部门间的前后置关系,建设“诊所设立一件事全程网上办”平台,纳入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环评审批/备案等业务一体化集成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将采集的相关信息上传平台后,各部门同步受理申请事项并进行审核、办理,建立完善“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内部流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机制。统一数据共享标准,确保各系统间实时、完整、准确推送,实现信息共享互认、全程留痕、各环节办理结果回归,全程网上闭环管理。优化办事流程,减少部门内部办理环节,加快办理速度,确保诊所设立“一件事”“跑一次”。优化证件快递服务,在确保寄送安全前提下,实现县域内一日送达。
四、职责分工
县委改革办(县跑改办)负责加强统筹协调、监督落实、总结宣传工作。
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置、一窗受理、协调对接等工作。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指导“诊所设立一件事全程网上办”系统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加强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诊所设立“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落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个体营业执照的业务办理、数据共享等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诊所面积超过300平方米以上的审批相关业务办理。
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负责诊所床位20张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指导床位20张以下网上环评登记表备案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和网上办理平台协同开发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诊所设立“一件事”工作机制。按照“部门联动、数据先行、即时审核、限时办结”的流程管理要求,建立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诊所设立“一件事”咨询途径,提供各阶段专业化的政策咨询;通过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二)形成诊所设立“一件事”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类别、政策,梳理联办事项,推动诊所设立“一件事”,优化简化、集中集成的“全流程”打造,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互联网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县诊所设立“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新举措,认真做好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氛围,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最多跑一次”改革带来的获得感、满意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另行明确。
附件:1.平阳县诊所设立“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 平阳县诊所设立“一件事”办理材料清单
3. 平阳县诊所设立“一件事”办理流程
4.平阳县诊所设立“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中共平阳县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平阳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平阳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平阳县诊所设立“一件事”联办申请表(正面)
基本 信息 | 机构名称 | |||||
备选名称 | ||||||
机构地址 | ||||||
经营者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政治面貌 | 性别 | 民族 | ||||
移动电话 | 文化程度 | 邮政编码 | ||||
家庭住址 | ||||||
服务对象 | 服务场所性质 | ?自有?租赁 | ||||
资金数额 | (万元) | 诊疗科目 | ||||
床位数/牙椅数 | 占地面积 | ㎡ | ||||
建筑面积 | ㎡ | 医疗业务使用面积 | ㎡ | |||
所有制形式 | 服务方式 | |||||
组成形式 | ?个人经营?家庭经营 | 从业人数 | (人) | |||
参加经营的 家庭成员姓名 | 参加经营的 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 |||||
送达 方式 | □自取 ?网上自助查询 ?短信送达 ?邮寄送达 | |||||
确认 信息 | 本人已阅知《办理需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主申请办理诊所设立“一件事”业务。本人承诺保证申明、备案书、承诺书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因瞒报错报相关信息,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确认以上内容属实(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