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
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
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本局有关单位,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保卫部门:
为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和市党代会、各级两会期间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等安全,进一步提高其安全防范能力,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12 月5日起至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春节、元宵期间历来是侵财型案件的高发时期,各派出所、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检查指导,切实加强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为加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勤明为组长、治安大队长陆连忠、国保大队长毛明芳为副组长,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各派出所分管领导、专管民警为成员的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领导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分阶段检查
此次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从
(二)督查阶段:
(三)复查阶段:
三、检查内容
1.单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
2.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情况;
3.单位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情况;
4.单位落实出入登记、守卫看护、巡逻检查、重要部位重点保护、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情况;
5.单位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情况;
6.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7.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遵守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
8.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情况;
9.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情况;
10.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确定情况;
1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情况;
12.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
13.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和各派出所列管单位组织开展的检查工作中,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统一制作检查笔录或治安检查情况记录簿。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完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例会等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平公通字(2010)9号)、(平公通字(2010)100号)中有关督促整改制度的要求,及时下发《治安防范建议书》。
(二)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治安、国保大队对检查、督查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到位,避免安全大检查工作“走过场”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重点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列管单位、涉油涉气企业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小结分别按列管范围上报所在地派出所、治安、国保大队。各派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请于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