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平人社〔2013〕12号
关于平湖市医药公司东湖药店医保违规情况
和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独山港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经查,平湖市医药公司东湖药店在业务运行中,存在违反医保定点药店管理规定的行为。现将该药店违规情况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违规情况
平湖市医药公司东湖药店于2013年1月1日至1月29日期间,采取以药易药、弄虚作假刷卡结付等手段,为6名参保人员代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次数达429次,涉及医保基金10280元。具体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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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人员 |
金额 |
次数 |
违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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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 |
杨×× |
2067 |
168 |
未取物提现,疑似套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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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 |
沈×× |
3324 |
80 |
取野山参,以药易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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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处 |
应× |
1642 |
58 |
取保健品,以药易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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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博公司(建行) |
姚×× |
1336 |
48 |
未取物提现,疑似套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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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局 |
杜× |
1183 |
42 |
未取物提现,疑似套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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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 |
扈× |
728 |
33 |
取保健品,以药易药。 |
二、处理意见
根据《平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办法》第八条第1款、第2款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平湖市医药公司东湖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对涉及违规的医保资金不予支付。
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引以为戒,加强管理,规范服务,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希望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范就医购药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和合理使用。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31日
